主持人:各位市民、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您关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本期在线访谈的嘉宾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钟,李局长您好!
李文钟: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实现‘一证式’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那请问一下李局长,为什么要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这项工作?国家为何如此重视?
李文钟: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2016 年以来,国家全面部署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2016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8年生态环境部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强法律、政策、规范和平台建设,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已经基本成型。今年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从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背景及意义来说,我认为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政策法规的具体要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存在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情形的,可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改,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等。污染源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开展排污登记,法律法规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的重要抓手。排污许可证将作为企事业单位合法排污的“通行证”,排污许可制度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了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加大对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处罚力度,实现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增强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
三是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的现实需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厘清政府、企业之间的责任,政府对企业不再进行“家长式”和“保姆式”监督把关,而是推行“一企一证”、综合许可,将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监管上,不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构建精细化执法监管模式。
主持人:随州市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一直是走在全省前列,那请问李局长,随州市的排污许可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推进措施?
李文钟:通过排查清理,全市污染源总数3466家,其中“二污普”数据2754家,新增污染源712家。纳入清理整顿33个行业517家,2020年应完成91个行业2577家,截止9月8日,我市3466家污染源发证、登记分类处置工作均已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双清零”。
在推进落实全市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中,我们坚持“边清理边导入、边排查边督办、边整改边发证(登记)”的工作思路,在政策宣传、组织领导、协同排查、技术指导、督办督导上下功夫,快速推进发证登记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将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空档期”作为政策宣传的“机遇期”,3月初就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排污许可申领及排污登记管理告知书》,通过qq群、微信群、政企联系平台等多途径,广泛发送告知书2000余份;印制分发《随州市排污许可政策宣传册》4000份;通过随州日报、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2020年全市排污许可申领及排污登记管理公告》,向各企事业单位宣传排污许可制度依据、发证登记范围、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定期更新发布排污许可政策解读,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排污许可制度的知晓率,提高企事业单位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主动性。
二是谋篇布局,统筹指挥。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早启动、早谋划、早实施, 3月24日,疫情刚解封,我们在全省率先召开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打响了排污许可工作“复工复产”第一枪。制定印发了《随州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同步组建综合协调、排查核对、许可审核、宣传报道、证后监管五个工作组,坚持纵横双向发力,横向要求各科室、污普办依职责参与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工作。纵向实行市级统筹组织、各地分片负责、监察全程参与、乡镇专人配合的推动模式,层层压实市、县、镇三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市级主导、县级落实、监察参与、乡镇配合、上下联动的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机制。
三是协同配合,精准排查。为全面摸清污染源信息,我们坚持“内外结合”取数据,“全量比对”抓排查,在掌握“二污普”数据外,拓展新增污染源排查途径,向内梳理审批、登记、验收、发证、监管等数据清单。向外找市直部门“借数据”,先后向市场监管、税务、畜牧、城管、电力等12个部门发函,商请获取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加油站、畜禽养殖等各类数据5000余条,由环境监察人员会同乡镇分片核查,实现排查核对“全覆盖”。
四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我们狠抓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在市、县两级成立了由管理人员、技术单位组成的4个技术帮扶包保组,分地区、分行业、分类别,24小时在线帮扶指导。通过召开集中培训会,对全市排污许可牵头科室、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培育“技术指导员”30余名;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在线解答和线下指导相结合,选取加油站、畜禽养殖、石材加工、垃圾转运站等,实行试点登记,编制排污许可登记操作指导手册6版;在广水市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三级培训、定点帮扶、整片推进”等工作方法,由环境执法人员全员下沉乡镇,开展驻点集中登记填报20余次;积极破解申报发证难点,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申报发证集中审核4场次,集中审核排污企业60余家,提升了发证质量。
五是强化督办,压实责任。为加快全市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发证登记工作进度,补齐疫情带来的进度差距。我们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全市排污许可申报与登记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日统计、周通报、月督办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百日攻坚”行动,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天、压实到人;实行约谈和驻点帮扶制度,先后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4次到进度滞后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帮扶及驻点督导,了解各区实际困难和发证障碍,及时梳理分析问题,现场帮扶解答;集中约谈申报进度慢、申报质量差的污染源单位40余家,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推进责任。
主持人:李局长,大家知道,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制度的落实,企业申报是关键,是制度落实的基础,推动此项工作少不了执法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随州是如何在排污许可工作中强化执法监管责任的呢?
李文钟:排污许可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排污许可牵头科室、执法监管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才能高效科学核发排污许可证。我市在推进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了责任体系。在全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领导小组及《随州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中,我们建立了环境执法监管的责任体系,从体制机制上明确了执法监管的工作责任。
二是推进了信息共享。我们实行许可、审批与执法监管良性互动,信息共享,建立了环评审批、环评登记备案、自主验收、排污许可、排污登记等各类信息的推送共享机制,每月将污染源信息推送至各执法监管单位,及时将污染源单位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
三是强化了过程参与。我们在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发证登记工作中,压实执法监管部门清理排查、发证审核、执法督促等责任,最大限度的让执法监管人员亲身参与到排污许可申报、登记、审核中来,先后对40余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地执法人员亲自为企业提供排污登记填报服务,强化了执法人员对排污许可制度的推动力。
四是实行了目标考核。将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纳入执法监管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全年分配和安排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任务实行定期统计、统一考核,并于年底统一印发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通报,倒逼执法责任落实。
主持人:听了李局长的介绍,随州市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方面的确有很多好的做法和可推广的经验,注重创新运用,打造了“随州样板”,输出了“随州经验”,那么,下一步,在巩固成绩上随州有些什么打算呢?
李文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把排污许可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执行中着力解决好当前部分企业存在的“持证排污,自证守法”氛围不足,执行报告上传不到位、台账管理不规范、自行监测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排污许可“回头看”。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核实,再比对,切实做到“监管清单全面、分类处置精准、填报信息规范”,特别是2020年以来新产生的污染源,要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立常态化污染源持续更新机制,真正树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的核心管理地位。
二是强化跟踪督办污染源整改成效。对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污染源,建立跟踪整改包保机制,由辖区监管单位对整改进度缓慢或滞后的排污单位以信息平台推送、现场告知等方式进行提醒、督促,确保污染源单位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证后监管。严格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推进审查审批与执法监管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综合采取非现场检查及现场核查形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作为重点核查内容,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将其纳入排污单位环境信用管理体系,推动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改善企业责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李局长作客我们的节目,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观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