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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情况的通报 -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4-24 17:02:36 浏览:495 次

关于2015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5年5月至11月,我部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秸秆焚烧火点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巡查检查。从巡查监测数据及各地实地核查情况来看,2015年全国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情况总体较2014年同期小幅下降,其中夏季降幅明显,秋季有所反弹。部分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现场仍然较为严重,秸秆污染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秸秆焚烧火点卫星巡查监测情况

  2015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全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4907个(剔除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4年同比减少127个,减幅为2.52%。

  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2015年排前10位的省份及火点数依次为:黑龙江1824个、河南784个、吉林472个、山东448个、辽宁378个、河北250个、内蒙古165个、山西152个、湖北137个、甘肃55个。其中,黑龙江、山东、河北、山西、湖北、甘肃等6省火点数较2014年同比有所增加,特别是黑龙江省的火点数增幅高达131.77%。安徽、江苏等2省火点数下降明显,安徽火点数从2014年722个下降为2015年39个,江苏从57个下降为5个。

  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名前5位的省份及火点强度为黑龙江0.156个、辽宁0.117个、吉林0.094个、河南0.077个、山东0.060个(具体火点情况及监测图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地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2015年,大部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采取各项措施,严防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其中近年来秸秆焚烧火点数明显下降的江苏、安徽两省,其主要经验都在于“疏堵结合”。

  江苏省2015年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燃煤锅炉改造等综合利用工作,同时从农机管控及操作上严格标准,在留茬高度、秸秆切碎长度及旋耕深度等方面全力把关,确保秸秆还田质量。与此同时,江苏省创新巡查方式,通过租用通信塔建设“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安装3000多个巡航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监控农田面积达60%以上。

  安徽省财政厅2015年预拨奖补资金6.61亿元,对农作物综合利用实施以奖代补,并首次对秸秆发电进行补贴。在利益得到平衡的情况下,农户积极配合做好秸秆粉碎还田、离田清运等工作,逐步实现从“不敢烧”到“不愿烧”的转变。同时,每天在《安徽日报》和《安徽新闻联播》通报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和火点数前五位的市,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舆论压力。

  河北、湖北等省在秸秆禁烧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河北省2015年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人员罚款约100万元,行政拘留183人,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达66人;湖北全省共组织督查巡查154万余次,出动无人机巡查104架次,无人机巡查面积达5万多平方公里,现场处罚案件631余起,处罚10余万元。但由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尚不到位,火点数比2014年同期有所上升。

  (二)存在的问题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滞后的现状,给秸秆禁烧带来了巨大压力。大部分农业大市在秸秆焚烧高峰期仍然只能采取“人盯人、人盯地”的死看硬守模式,部分地区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甚至抽调近80%的公务人员参与禁烧工作,从环保部门也抽调大量人员,影响其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我部在实地调研督导中发现,部分地区躲过卫星过境时段和监测季节进行秸秆焚烧,实际火点远远多于被卫星捕获到的火点;部分地区将秸秆大量堆放在沟边、路边、屋边,腐烂后有机质进入周围土壤和水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我部发现部分地方采取伪造证据的方式申请火点核销,比如河南周口市提交的某些照片明显存在后期处理造假痕迹,山东菏泽东明县用同一手机照片进行修改作为申请核销多个不同时段不同点位火点的证据。结合2015年开展的秸秆焚烧过火区研究还发现,申请核销的多个火点所在位置,通过高分卫星影像能清晰看到明显的燃烧过火痕迹。

  三、有关工作意见

  (一)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错峰焚烧现象,我部将组织技术单位对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全年监测,于每月10日统一发布上月月报。同时综合考虑全国各地夏、秋两季开镰时间,在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继续在我部官方网站上发布监测日报和周报。

  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我部将结合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以及秸秆焚烧过火区监测,抓住典型时段、典型地区开展专题分析,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情况。对于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大且同时出现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我部将对其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

  此外,随着技术手段的提升,目前卫星遥感监测结果能确保被监测火点落在农田范围以及明火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同时结合秸秆过火区地表变化信息验证,极大提高了监测精度,基本排除了近年地方核销申请中的误判情形。因此我部自2016年开始不再接受关于火点核销的申请。个别在实地检查或督查中发现确属卫星误判的情形,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或其他负责考核的部门自行决定是否核销。

  (二)建议进一步理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体制

  从近年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和我部督导调研情况看,全国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重堵轻疏”的工作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建议各省级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统筹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此外,建议结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秸秆禁烧执法主体表述的修订以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关于合并执法权的要求,合理确定秸秆焚烧污染防控牵头部门,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体制。

  请各省(区、市)分别于2016年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赵利 肖静

  电 话:(010)66556474

  传 真:(010)6655645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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