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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帐的通知》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截至20201217日,涉及序号31的整改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218日至20201224日,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12-2581866

    真:0712-2581864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201217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任务清单
序号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
31已有监测孔分布范围难以监控地下水水质的变化特征,城区东部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缺少必要的地下水位监测点。进一步完善孝感市城区地下水监测网。
      原整改措施: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申请在孝感市东城区增加布设相应的地下水监测点,完善孝感市地下水监测网。(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划转到生态环境部门)
    现整改措施:开展原地下水考核监测点位核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优化调整工作,完善地下水监测网。
为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孝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现有地下水考核点位开展现场踏勘核实,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原有城区3个点位监测井已不具备监测条件,省生态环境厅孝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点位调整原则,在同一水文地质分区内不超过3km选择了拟替换点位。同时,按照省厅印发的《湖北省“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现状分析和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地方对纳入我市“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进行核查,根据各地反馈的意见,我局汇总上报了《孝感市关于《湖北省“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现状分析和优化调整方案》的修改意见》。
      2020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0〕47号),我市共5个点位(孝南3处、应城1处、大悟1处)纳入“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较“十三五”新增加了2个点位,孝感监测中心按要求对上述5个点位组织开展了监测,并纳入常态化地下水水质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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