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帐的通知》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截至2020年11月26日,涉及孝感市环境监察支队的2个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12-2581895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6日
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28 | 2017年省级无人机巡检发现,孝感市秸秆焚烧面积约16.13万平米,焚烧强度居全省第六位。 | 力争全市不发生大规模秸秆焚烧情况。 | 1.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荒)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加强禁烧宣传。 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及时通报巡查结果,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 1.加强无人机巡飞力度,省禁烧办对孝感巡飞24次,市本级巡飞八十次,全市共发现疑似火点黑斑247处,核实火点黑斑133处,公安留置5人,累计处罚干部104人。在全市范围发送短信推送180万条,出动30余车次,80余人次进行巡查。2.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细则。3、推进综合利用,实施低茬收割。4、载止2020年10月,全省17个地市州,孝感排名第八位。 |
73 | 加强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和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 完善水环境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1.按照市河(库)保护联合执法制度(试行)要求,开展河(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 1.认真贯彻河湖长制,部门联动形成合力。2019年以来我局作为汉江(孝感段)河湖长市级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对汉江汉川段开展高密巡河,同时,我局配合市水利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等河湖长制联席单位开展了多次巡河,共享了水质数据,有力促进了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 2.通过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19年安陆市解放山水库发生“水华”现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水利和湖泊等部门立即联动,成立工作专班,加大了解放山水库的检查、监测力度,同时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还协同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府河沿线进行了反复排查,查找问题来源。 3.会同有关部门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目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