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孝感市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批复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
联系电话:0712-2583329
邮编:432000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排污口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1 | 孝感市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武汉宁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约11米的杨泗庙渠上,排污口坐标东经113°44′5.43″、北纬30°51′54.7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3200(新增1600)m3/d | 连续排放 | 明渠入河 | 尾水出水水质中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的限制要求;余下的指标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 | 化学需氧量不超过23.36t/a,氨氮不超过1.17t/a,总磷不超过0.23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