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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帐的通知》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截至20211221日,涉及中央督察序号5、中央督察序号81、省序号6的整改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222日至20211229日,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12-2581830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21

 

 

 

 

 


 

 

序号

整改具体内容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整改任务5

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

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顺利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建设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保执法队伍。

1.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系。   2.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优化编制资源,积极探索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编制途径,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基本队伍建设。

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5月市委编委印发了《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孝编文﹝202025号),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副县级执法机构。印发执法支队“三定”规定,核定编制54名。印发《关于印发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孝编文[2020]63号),整合组建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县(市、区)分局所属副科级执法机构,厘清执法边界,明确职责。完成了市县两级环保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环境监测机构组建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加强环保执法力量。

 

 

中央整改任务81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努力建设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保执法队伍,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1.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系,成立孝感市环保局高新区执法分局。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2.
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优化编制资源,积极探索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编制途径,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基本队伍建设。
  3.
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加强环保、公安、经信、国土、水利、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的生态监管执法联动,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运用综合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强大合力。

20205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孝感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办发﹝20204号),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20214月,印发《关于市生态环境局转隶人员的通知》(孝组文[2021]35号)、《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人员转隶的通知》(孝组文[2021]39号),完成了7个县市区75名行政编制人员上收工作,20215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转隶人员划转的通知》(孝人社函[2021]18号),完成了7个县市区327名事业编制人员上收工作。20205月市委编委印发了《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孝编文﹝202025号),综合执法支队核定编制54名,明确了生态环境执法职能配置事项。改革后,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分别较改革前增加34名、65名,增幅分别达到170.0%52.8%。目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实有人员分别为29人、203人,执法力量充足。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孝感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经费基数划转方案》(试行)。

省序号6

全市环保系统核定编制数仅有369人,大部分县级环保局缺乏既懂法规又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不相适应。

合理配置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编制,实现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基层环保队伍整体能力水平适应环保工作需要。

1.按照党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结合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科学统筹设置市、县两级环保机构。2.调整优化全市环保系统编制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3.加大对基层环保机构人员编制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35名。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副县级执法机构,核定编制54名。组建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正科级行政机构,核定行政编制83名。整合组建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县(市、区)分局所属副科级执法机构,核定编制共188名。全市环保系统目前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共464名,较改革前增加95名,其中县级环保机构增加65名,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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