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增强社会环境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名称及栏目设置
(一)孝感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统一登陆域名为: http://hbj.xiaogan.gov.cn/,登陆实名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二)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业务工作、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五大版块和“工作动态、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的公告、污染防治、举报投诉、在线访谈等子栏目。
二、信息发布内容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7月18日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客观的原则,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确定需向社会公开、公告的内容如下: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环境质量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落实情况;
4.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及落实情况;
5.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程序、依据、条件以及受理情况和结果;
6.环境统计信息;
7.环评机构备案及考核情况;
8.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和处置情况;
9.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11.重大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12.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1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
14.环保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设备招标采购等信息;
15.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16.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工作人员招考及人事表彰等情况;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二)下列环境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以上的;
2.涉及商业和商务领域秘密或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网站管理和分工
(一)局门户网站由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共同管理和维护。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理清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对应负责网站各大版块及其相关子页面栏目调整及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审核制,由发布科室和单位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社会影响性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三)网站信息更新内容应注重时效性。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动态信息和公文等应在工作完成或文件签发后的2个工作日内做好信息采编和审核。所有需上网的信息应由发布的科室或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内容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备份,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相应栏目进行发布。
四、网站绩效评估管理
(一)根据《湖北省市(州)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细则》和《孝感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细则》要求,对各科室、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在线软件服务应用、公众互动功能、网站栏目管理及特色进行综合评估。
(二)局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应当按照公开方式、内容等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本科室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如因迟报、瞒报、漏报或公开的信息内容弄虚作假等对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局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各科室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核对汇总。对于未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的科室和单位,将根据局有关制度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