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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汉北河流域生态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2 浏览次数:10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发〔2023〕1号)要求,按照“市级统筹”的工作模式,流域补偿机制建设的“空白县”要加快推进落实,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跨县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自2019年起,我市相继开展府河、澴河跨县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覆盖6个县(市、区),目前,仅汉川市未建立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汉北河全长91.8公里,流经天门、孝感、武汉。孝感境内流经汉川、应城、云梦,全长56公里,其中,汉川段40公里,应城段11公里,云梦段5公里。汉北河(孝感段)2个监测断面(应城南垸良种场、汉川新沟闸)均存在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情况,对我市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水质考核目标造成较大压力。在汉北河流域建立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推动我市实现跨县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结合汉北河实际,起草了《孝感市汉北河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初稿)》,于2023年11月22日和2024年6月24日,先后两轮征求了相关县市和市直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了《孝感市汉北河流域生态补偿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补偿方案》围绕汉北河流域现状,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规定了实施范围、考核年度和断面选取,明确了奖惩办法、资金筹集、结算和用途,并从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和考核年度

实施范围为:汉北河(孝感段)干流,涉及汉川市、应城市。

考核年度为:以当年1月1日(2024考核年以实际印发月份起)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二)断面选取及水质监测

汉北河(孝感段)干流共有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分别为:省考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国考汉川市新沟闸。将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确定为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有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因子采用当月自动监测数据均值,无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因子采用当月国、省监测结果。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孝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以上2个断面采测结果进行汇总,明确达标情况,出具正式的汇总报告,相关县级市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复测工作。

(三)资金筹集和奖惩办法

1.补偿资金筹集方式。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生态补偿资金300万元,汉川市、应城市政府每年4月底前(2024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分别向孝感市政府缴纳水质保证金400万元(应城市汉北河水质保证金与府澴河水质保证金打通使用)。

2.保证金的奖惩办法。按月监测、按年结算,市生态环境局每月根据两个断面月度水质类别,测算两地扣减和奖励水质保证金金额。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当下游新沟闸月度水质类别优于上游南垸良种场时,由应城补偿汉川;当上游南垸良种场月度水质类别优于下游新沟闸时,由汉川补偿应城;当两个断面月度水质类别相同时,互不补偿。

3.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的奖惩办法。按年结算,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两个断面年度累计水质类别及全年单月超标次数测算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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