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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84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公布了十条治理大气污染的新举措,被称为“新大气十条”。2024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这两个文件分别对持续推进全国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方面作了明确。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24年4月,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相关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孝感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一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送审,最终形成了《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了“十大行动”。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包括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及开展产业集群分类整治2项任务。重点是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新建“两高”项目原则上按照环保绩效a级标准建设,淘汰落后的产能、工艺和装备。

二是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行动。包括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整合锅炉炉窑2项任务。明确要求,全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合成氨生产除外),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

三是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行动。包括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3项任务。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比例达80%,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线上闭环率达到95%以上。

四是重点行业提质增效行动。包括高效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治理设施高效提升、提升企业环保绩效水平3项任务。重点明确2025年底前,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和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4蒸吨/小时及以上天然气锅炉完成深度治理。

五是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包括开展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和大气氨污染防控3项任务。重点是加快原辅材料替代,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认定合规化工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在臭味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重点控制种养殖及重点工业企业氨排放。

六是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包括扬尘污染治理、矿山综合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监管4项任务。重点是推动中心城区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七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包括完善预警应对体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污染应对措施落实3项任务。

八是加强环境管理科技赋能行动。包括织密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推动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夯实污染防治科技支撑3项任务。

九是涉气监管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包括狠抓大气环境日常监管、强化机动执法和交叉执法、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执法、全面整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4项任务。

十是政策标准激励提升行动。包括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健全空气质量改善政策制度2项任务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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