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孝感市2022年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孝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修编)(2021-2027年)》目标任务,孝感市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8月5日印发了《孝感市2022年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孝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修编)(2021-2027年)》(孝感政办发〔2021〕30号);
2.《孝感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孝感政办函〔2021〕69号);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
4.《孝感市“五城同创”行动方案》(孝发〔2021〕11号)。
二、工作思路
以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孝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程,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考核要求,全力巩固提质30项已达标指标,重点攻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林草覆盖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6项短板指标,为我市在2025年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方案》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中36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前期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将考核指标划分为30项已达标指标和6项短板指标,重点推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六个领域93项具体任务清单,每一项细化任务并明确了指标类别、要求、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等。6项短板指标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有环境空气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3项短板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的有林草覆盖率1项短板指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有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1项短板指标;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的有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项短板指标。6项短板指标需重点攻关,牵头部门应认真研究本部门负责指标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短板指标制定专项的达标或巩固提升工作计划,确保年内各项指标有重大突破。其他30项已达标指标,需要各相关部门在持续巩固指标的同时,充分发掘本部门工作特色,做出成绩和亮点来。
四、保障措施
《方案》主要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工作调度、宣传效果四个方面明确了落实《方案》的相关要求。一是组织领导上,强化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了职责部门统筹领导作用,积极调配工作力量,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资金投入上,明确了要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倾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做好预算安排,进一步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思路,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三是工作调度上,明确目标任务部署,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将根据创建进度需要,每月开展工作情况调度,并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宣传效果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作用,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手段,组织策划富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大力宣传全市创建工作典型事例,报道创建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积极营造全市上下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2022年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