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定、决议,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
二、简化办事程序。执行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部分行业施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未纳入环评管理名录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开展帮扶指导,做到无需要不干扰。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证不推诿责任、不拖延时间、不刁难服务对象、不简单应付。
四、改进工作作风。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保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热情,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办事,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五、严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加强廉洁从政修养,聚焦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实行信息公开。采取公开栏、服务指南、网上公示等形式,公开办事流程和办理事项,让群众有知晓权、投诉权,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