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孝感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孝感市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孝感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移动源主要为省级负责机动车保有量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以及从事油品储存的企业。
二、废水污染物
2023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9033.887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84.376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137.96吨,集中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551吨。
全市废水中氨氮排放量3399.432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55.605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3341.43吨,集中式氨氮排放量2.387吨。
全市废水中总氮排放总量6019.185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225.966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5789.62吨,集中式总氮排放量3.599吨。
全市废水中总磷排放总量526.316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5.657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520.55吨,集中式总磷排放量0.109吨。
三、废气污染物
2023年,全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17060.55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1702.41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15321.18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36.95吨,集中式颗粒物排放量0.01089吨。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0005.74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2350.43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7655.3吨,集中式二氧化硫排放量0.008743吨。
全市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677.41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3946.25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800.62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3930.31吨,集中式氮氧化物排放量0.230吨。
全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10978.89吨,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835.51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586.23吨,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557.15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44.3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07.45万吨,处置量14.06万吨,贮存量24.62万吨。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76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6.64万吨,本年末贮存量0.2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