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孝感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孝感市依法组织对2020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现将2020年孝感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移动源主要为机动车,包括汽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
二、废水污染物
2020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881.484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82.151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689.6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643吨。
全市废水中氨氮排放量3047.047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103.686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2941.0吨,集中式氨氮排放量2.361吨。
全市废水中总氮排放总量6128.016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291.178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5833.18吨,集中式总氮排放量3.658吨。
全市废水中总磷排放总量562.596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9.191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553.2吨,集中式总磷排放量0.205吨。
三、废气污染物
2020年,全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16313.437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1782.55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14188.32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342.57吨。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1507.78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4418.73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7089.05吨。
全市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8873.35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5283.44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672.14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1917.77吨,集中式氮氧化物排放量0.000037吨。
全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17389.25吨,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032.53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470.22吨,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886.5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65.2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49.98万吨,处置量115.34万吨,贮存量0.11万吨。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26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1.2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