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扎实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根据我市实际,联合市林业部门印发《孝感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孝感朱湖、汉川汈汊湖、安陆府河、云梦涢水、孝感老观湖5家国家湿地公园,明确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强化了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综合执法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巡查。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均组建执法检查专班,通过地方核查和市级抽查的方式,对湿地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巡飞的方式对各类自然保护区检查实现全覆盖。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同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同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区环保、公安、检察、法院、水利、水政支队在对府環河、沦河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查的同时,也对孝感市朱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检查,实现检查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问题线索排查,严防破坏生态环境。建立问题线索库,及时上报各类问题线索。对纳入问题线索库的违法问题线索,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累计排查疑似问题线索13个。
五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成功移送公安立案查处1起自然保护区违法捕捞案件,起到良好震慑和警示作用。
下一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清单式管理,坚持边改边查、边查边改,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二是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增长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提升执法效能。三是不定期举行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消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