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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111 字体:[ ]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对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规划,该规划不仅针对“十四五”的五年,同时着眼长远,对接2035年,具有“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特点,突出“十四五”阶段的连贯性和预见性,在巩固提升现有成果的同时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开好局。“十四五”时期是孝感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美丽孝感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过程

《规划》是市政府发布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经历了前期研究、文本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调研和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方面座谈会,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意见,进行认真借鉴采纳。《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二、《规划》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54节,第一章为“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回顾和“十四五”时期形势研判;第二章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三章至第十章为重点工作任务;第十一章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程安排;第十二章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回顾和“十四五”时期形势研判

成效回顾:“十三五”时期,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平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为着力点,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载体,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十项约束性指标(其中,国家规定指标九项,省规定指标一项)均完成规划目标,为建设生态孝感、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规划》将成效总结为7个方面: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绿色转型持续升级、长江大保护扎实推进、监管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稳步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形势研判:虽然“十三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污染防治任重道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需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与美丽孝感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多重机遇。一是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我市将充分抓住体制机制改革和权力下放的机遇,利用体制改变带来的决策自主,依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完善的政策环境,启动新一轮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发展。二是长江经济带强力驱动绿色发展。我市作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和武汉城市圈的重要节点城市,应抓住中部崛起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绿色发展。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的工作基础。“十三五”期间开展的生态文明创建和污染防治攻坚,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市将抓住机遇、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四是“双碳”行动引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达峰和碳中和将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发展方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五是“三线一单”的全面划定。通过“三线一单”的硬约束,对于区域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开发提出刚性要求,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顺应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孝汉同城化步伐,按照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的战略定位,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聚焦污染防治主战场,保持攻势不减;聚焦项目建设,保持力度不减;聚焦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保持劲头不减,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之城。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绿色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实施系统治理;协同发力,突出“三个治污”;全民参与,促进社会共治。

主要目标:《规划》着眼于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市生态承载力不断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群众绿色发展获得感持续提升、生态宜居的水乡园林城市基本建成的总要求,设置了近期和远景目标。按照梯次推进、可行可达、贴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原则,对标美丽孝感建设总目标,明确提出“十四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决定性成果,“水袋子”“旱包子”问题有效解决。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在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建设美丽城市,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末,努力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强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使美丽孝感、绿色崛起成为孝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具体设置了包含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共2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8项。与“十三五”相比,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的落实,增设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项约束性指标;为了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增设了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2项约束性指标和水土保持率1项预期性指标;为了强化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增设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2项约束性指标;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增设了县城污水处理率1项约束性指标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项预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8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锚固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高水平推进碳市场和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加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加强pm2.503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严格长江经济带产业准入,系统推进长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立足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四是推进系统防治,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五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六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种植业、养殖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力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七是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新污染物、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八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建设美丽孝感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落地,《规划》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工程,主要分为八个类别: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无废”工程、应对气候变化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能力建设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四个强化”的工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向治理任务重点区域(行业)和环境治理工作绩效突出地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规划指标、规划任务以及重点工程的信息。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绿色低碳发展。为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提出要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构建“两屏四廊多心”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为贯彻落实“双碳”和绿色发展行动要求,《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碳达峰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单独设置了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一节,提出了围绕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战略定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协同治理。二是突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规划》从大气、水、土壤、农村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谋划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在大气环境方面,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在水生态环境方面,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土壤环境方面,推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同时,考虑到我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依然突出的实际,聚焦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新要求,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单独成章,提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和注重种养殖业污染治理等任务。三是突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明确要坚持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出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措施,有效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四是突出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功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环境治理市场机制完善以及全民环保行动体系构建5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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