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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
  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1

市生态环境局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全市所有污染源(重点抽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所列工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季度至少对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根据执法人员数量,每季度按比例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1次/季度。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2

市生态环境局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1次/年 100%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五十二、五十三、五十五、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二、六十四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二十、二十一条。


3

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抽查

对本年度我市审批过的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的抽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从本年度审批的环评报告中进行抽查。2次/年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


4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遵守从业规范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1次/年 30%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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