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23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草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水、大气、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孝感。
二、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方面:全市13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2.3%,23个省控(含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2.6%,39个地表水市控(含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71.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化学需氧量减排2240吨,氨氮减排78吨,总磷减排42.5吨。
(二)空气环境方面: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年均浓度和优良率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序目标,pm10年均浓度全部达到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体目标值详见附件)
(三)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定目标,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任务完成80%以上。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1.构建流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1)编制实施《孝感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
编制和实施《孝感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细化实化流域综合治理“底图单元”;确定并守牢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底线,细化并落实相应工作任务,分区分类制定执行“负面清单”,因地制宜确立实施发展“正面清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削减力度。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优化工业企业布局。禁止在汉江、府澴河、汉北河、滠水、漳河等长江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汉江和竹竿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巩固沿江化工关改搬转和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果,加快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巩固深化水污染防治
(1)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基本完成汉江汉川段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府澴河、漳河、竹竿河等重要流域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持续做好汈汊湖、东西汊湖、野潴湖等“十四五”省控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7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2个县级化工园区每季度调度污水管网建设维护、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规范化管理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核查。督促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建设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监管企业按证排污,严处违法排污行为。5月底前完成安陆华美二期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湖北双环科技96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年底前,启动湖北双环科技中水回用项目、汉川经济开发区荷沙公路复线和马庙路污水管网延伸工程、高新区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强黄麦岭公司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妥善处置生产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磷石膏库和尾矿库渗滤液、废石堆场淋溶水,推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提升城镇污水防治水平
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排查工作,启动实施“混错接”和“老破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孝感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长征玉泉王家湾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启动实施北京路以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启动实施安陆城区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容工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等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持续监控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建立同一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厂网一体化”运行管护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孝感主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防止复黑复臭。应城、安陆、汉川按照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实施“一水一策”系统化整治。加快推进孝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定期对市级、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水质检测,公布检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1)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超许可取水、无计量取水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实施国家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推进用水统计名录库建设,加强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及审核、用水总量核算管理,提升用水统计管理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坚持“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和运用。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升灌区节水水平。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围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节水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位)
加快推进跨县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确定,督促纳入生态流量监管的大中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落实生态泄放措施,强化生态调度,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管控目标要求。重点开展大悟、孝昌等缺水地区及汉川江汉平原水资源科学调度。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加强生态流量(水位)监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推进水生态修复
(1)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完成大悟县高店河、云梦县河、孝南陈家河、复兴河、箍河-新河、孝昌大悟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加快实施孝南区杨店河、西汊河、朱湖河渠、孝昌县王店河、安陆漳河、应城老县河等河流及支流沟渠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科学谋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宣传推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大全市 11 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切实保护汉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开展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水生动植物苗种的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严格湿地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对孝感朱湖、安陆府河、孝感老观湖、汉川汈汊湖、云梦涢水、孝昌观音湖、大悟九房沟等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实施云梦县涢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工程和汉川汈汊湖、东西汊湖湖泊综合治理暨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组织对全市8.27万公顷湿地开展动态监测,掌握湿地动态变化情况,为湿地水生态保护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饮水安全保障
加快推进安陆徐家河饮用水源地报批工作,启动汉川、孝昌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快推进孝感市三水厂、汉川市城东、城南水厂新建饮用水源地建设工作,实施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滑石冲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大悟县丰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果,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立标工作。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双峰山管委会〕
(2)加强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汉江下游、府澴河水华风险防控,完善汉江、府澴河、汉北河等跨界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府澴河流域生态补偿,建立府澴河跨地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成府澴河、汉北河、竹竿河等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重点风险源单位监管
组织风险源单位对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进行识别登记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备案等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船舶、港口、码头风险防范
推进船舶改造升级,巩固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水域的处置装置或储存设施设备改造成果,加强监管。加强汉江汉川段港口、码头及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垃圾接收船、固态垃圾运输车、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汉川市人民政府)
6.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1)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重点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持续做好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水质监测工作。依托孝感市生态环境系统“数智生态”综合平台,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监控水质动态变化。加强市控断面、乡镇与乡镇跨界断面及重点支流入河口、重点管控单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在野潴湖、汈汊湖、东西汊湖等重点湖泊开展水生生物调查和监测,探索建立重要水体亲民指标监测技术体系,及时掌握水生生物动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以汉江、府澴河、汉北河为重点,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四乱”作为检验河湖面貌是否改善、河长是否称职的底线要求,推动河湖四乱现象全面改善。以府澴河岸线规划为试点,全面加强孝感市境内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建立全覆盖的河湖长制督察体系,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健全排污许可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持续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落实“双百”任务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1.加强臭氧前体物污染管控
(1)压缩过剩产能
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以严格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各地、各部门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孝南区金达钢铁、云梦县大展钢铁、安陆市白兆山水泥按照省级产能压减政策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限产和错峰生产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2)控制能源消耗
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节能降耗指标。通过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逐步替代燃煤。住建部门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按照《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筑集中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力争年内至少1-2个项目被省评为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
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宣传,违反“禁燃区”管理规定的,全部关停或迁出。开展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禁燃、禁烧、禁用、禁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禁燃区”内生产、销售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巡查跟踪,依法对违规生产、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部门对“禁燃区”逐条街道开展排查整治,对早餐店、餐饮店使用煤炉进行清理,监督做好“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坚决杜绝燃煤散烧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查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 三区”管委会〕
(4)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
孝南区金达钢铁、云梦县大展钢铁,10月底前制定上报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确保2024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积极开展现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按照《孝感市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新建燃气、生物质锅炉需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5)深入开展vocs排查整治
持续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摸排整治行动,每季度更新相应台账,按照部、省相关要求限时按比例完成相应整改治理任务。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从严把控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设施水平,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配套建设的末端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必须达到70%以上〔去除效率按照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认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2.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大柴油货车监管力度
按照国家15部委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加大柴油货车排放污染防治。以整治冒黑烟等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持续开展遥感监测、路检路查、入户抽测、黑烟抓拍等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执法。实现“环保检测、公安处罚、交通督促维修”的闭环监管模式,严厉打击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在3月1日完成全市6套固定遥感、2套移动遥感、55套黑烟抓拍设备数据联网工作;各级移动源污染管控专班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抽测频次,每月路检路查不少于2次、入户抽测不少于1次;7月1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孝感市域内不得销售超排放标准车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以工业企业、建筑和道路施工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4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直“三区”)建立环保号牌登记点,落实常态化登记上牌工作,制订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计划,每季度抽测不少于60台。严厉查处作业机械超标和冒黑烟问题,未上牌登记和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国三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作业;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将未上牌登记、冒黑烟和2021、2022年摸排登记中发现的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重点开展监管执法,对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优化城市交通管理
推广智能化交通管理,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中心城区针对文化路、城站路、长征路(施工)等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和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车辆排队较长的点位,优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疏导交通,最大限度减少因怠速停放、低速行驶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依托长征路、黄陂路、澴川路改造,孝云大道建设等工程,优化大型柴油货车和过境车辆通行的路线,减少柴油货车穿城通行对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其他县(市、区)根据交通布局,参照做好优化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强化加油站、储油库和油品质量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开展油气回收监管,每季度对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6月底前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减少油气挥发,为应对6-10月臭氧污染季做足准备。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成品油市场监管,开展销售环节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超标油品、尿素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消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油罐车、改装车等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应急管理部门3月底前对柴油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关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对无许可的企业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个人或者企业利用内部自用加油站的名义进行柴油对外经营或贸易的行为。商务部门5月底前制定错峰加油方案,以政策引导鼓励车主错峰夜间加油,指导中石油、中石化和民营油品销售企业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精细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工地扬尘管控
住建部门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红黑榜”评选活动,每月公布一期全市范围内的“红黑榜”;建立开工前的查验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有关措施等进行查验,并建立查验台账,未通过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工程车辆或其它工程机械在进行易产生扬尘工序作业时,10米内必须配备雾炮车降尘;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每个施工段的围挡都应设置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扬尘防治责任公示牌,需频繁调整作业面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可采用临时围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加强房屋拆迁和商砼站扬尘控制
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设置规范化围挡,拆迁作业应全程持续加压洒水抑尘,暂不开工建设的拆迁工地现场裸露地面,必须采取抑尘网覆盖、洒水、绿化、硬化等措施抑尘。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宜定时清理。各商砼站在主出入口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对企业生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自查自纠,厂区内应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做好pm10、pm2.5的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加强裸土扬尘和渣土车污染管控
落实“应覆尽覆、应盖尽盖”要求,彻底解决市区范围内散体物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已征待建地块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或覆盖。建成区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身干净整洁,切实做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高标准对驶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不具备建设车辆自动冲洗系统条件的施工工地或施工作业面出口,应配备高压水枪和人工冲洗平台;工地所有进出口左右两侧100米以内路面上不能有明显的泥印,或者散落沙石、灰土等;城管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覆盖不严等违反相关规定,但不具备罚款的事项,应采取停运整改、约谈渣土运输公司等方式压实责任。〔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
以“路面见本色、路边无积尘”为标准,按照“有人管、有标准、有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强化道路保洁,高标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在现有保洁模式的基础上,加强慢车道、人行道小型机械化作业的投入和使用。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标准开展喷、刷、冲、洗、扫全流程综合作业,通过全天候、高频次、规模化作业,让路面恢复本色,扬尘污染得到控制;机扫无法实施的道路中心边线、路牙浮土和各种废弃物应实施人工清扫保洁;市政道路开挖应分段错时封闭施工,前一次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洒水作业时的行车速度低于20公里/小时,并调整高度和水压,不得以冲代洒,不得溅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5)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城管部门4月底前更新建成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管理台账,为精准管控提供支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月1日前拟定本辖区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禁止选址清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工作中,对禁止选址清单内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建部门要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销(预)售新建商住楼时,对未配套建设餐饮服务专用烟道的商铺,应当书面告知买受人不得用于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餐饮油烟的单位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烟道,建立清洗台账。〔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6)强化汽车喷漆污染治理
重点解决部分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配套治理设施参差不齐及无证经营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6月底前,对超资质经营喷漆业务的门面坚决予以关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每季不少于1次对建成区内从事汽车喷漆业务的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原辅材料(涂料、清洗剂)中vocs含量限值是否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和《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等标准的要求,是否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做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调漆是否在密闭空间进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7)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
做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两手抓、双促进”。农业农村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原则,统筹推进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方法和路径以及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离田利用补贴标准,培养1-2个综合利用县、1-2个秸秆回收利用企业,实施重点资金补贴,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上台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三区”管委会要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发挥网格化监管制度的重要作用,依托“蓝天卫士”、无人机“空中巡查”等科技手段,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覆盖面。成立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严查重点管控区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严格重污染天气应对
(1)积极推动企业绩效分级
广泛开展企业绩效评级宣传,明确绩效评级的目的意义,调动评级积极性。6月底前开展一次绩效评级宣讲培训会,让企业深入了解绩效评级的重要意义,以及不同级别重污染天气所做的不同反应,调动企业评级积极性。深入挖潜企业评级潜力,年底前力争孝南区4家、云梦县2家、汉川市1家企业被评为b级以上企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常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
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辖区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大气环境污染源源清单》更新工作,指导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和用车大户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更新“一企一策”公示牌,10月底前开展1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严格按照《孝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对管控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后,各部门和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专班依据自身职责,分行业类别开展巡查;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采取查看现场检查的水印照片、视频和视频连线现场检查组的形式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对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高效开展人影作业
气象部门加强对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做好人影作业演练,提前做足做全人影作业准备工作,在污染天气多发的秋冬季加强与空管部门联系沟通,在条件允许时,尽一切可能开展人影作业,积极通过人影作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1.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和治理修复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深翻耕等安全利用技术,严格管控类耕地按规定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以降低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为目的,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工作。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评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①严把建设用地入口关。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规划用途。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管理。排查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及时将地块信息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①防控工业污染土壤。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降低工矿企业污染土壤风险。〔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重点尾矿库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有关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磷石膏库主体健全磷石膏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③严控重金属污染土壤。持续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源头排查和防控,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涉重金属行业重金属污染物削减,落实新建项目重金属总量替代制度,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监管
以“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为重点,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云梦、应城、汉川等地乡镇地下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分析超标原因,因地制宜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源环境安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①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工作,完善和优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稳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采取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连片收集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和单户处理后就地消纳利用等四种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工艺,重点开展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不少于40个。〔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③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共同缔造等工作,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针对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清单,优先开展治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能,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现“标本兼治”。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统筹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大力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全年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80%以上,中央资金执行率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①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规模主体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测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秸秆肥料化还田利用、粪肥就近还田利用、绿肥翻压还田利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养殖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升级。实行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等实用技术。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8%以上。通过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和精养池塘标准化改造及提档升级,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③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系统,示范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等利用技术,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推广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4.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①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以孝感市主城区、高新区、临空区为重点,深入实施《孝感市生活垃圾分类总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分类收集,统一配置专用运输车辆,分门别类确定收运主体,实施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两网对接”。加快孝感城区及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形成全产业、全链条、全品种末端综合处置能力,确保分类后的各类垃圾得到及时、充分、安全、有效处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补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短板。加快推动大悟、汉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深入开展各县(市、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含已封场填埋场)环境评估,全面清理项目环保手续、防渗措施、渗滤液导排处理、填埋气体导排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2)推动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①进一步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磷石膏制品相关标准体系应用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水泥生产、市政建设、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引进和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深化磷石膏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加强辖区内产生磷石膏的企业和相关综合利用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年底前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55%。〔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及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③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加强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尾矿库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已完成治理的尾矿库开展“回头看”,健全完善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3)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①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动解决小微企业、非工业源产生的小量危险废物收集、转移不及时等问题,逐步实现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源规范化监管的全覆盖,打造收集及时、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的收集体系。年底前,初步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②推动医疗废物补短板工程建设。完成孝感中环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搬迁改扩建项目建设,配备符合产废能力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以及医废运输车辆停车场、洗车场、消毒站、清洗消毒等配套基础设施,继续扩大全市医疗废物收运范围,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源头分类、规范管理。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借助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开展年度申报登记工作,逐步提高申报登记数据质量,摸清家底,为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牵头单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预警、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工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考核调度,严格督查问责
将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定期考核调度通报和年度报告制度。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地区的相关领导,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提升环境效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要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预算执行,发挥好专项资金生态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公众参与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和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公众、社会组织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咨询和培训,适时邀请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主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1.孝感市2023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2.孝感市2023年度水环境质量指标任务清单
3.孝感市2023年度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
境安全底线目标清单
4.孝感市2023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清单
5.孝感市2023年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清单
6.孝感市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清单
7.孝感市2023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任务清单
8.孝感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9.孝感市2023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孝感市2023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县(市、区) | 所在水体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达标年限 | 管理类型 |
孝南区 (含市直, 6个断面) | 澴河 | 河口大桥 | ⅲ | 2021 | 国控 |
府河 | 鲢鱼地泵站 | ⅳ | 2021 | 国控 | |
府河 | 太平沙 | ⅲ | 2021 | 国控 | |
野猪湖 | 湖心 | ⅳ | 2021 | 省控 | |
童家湖 | 湖心 | ⅳ | 2021 | 市控 | |
王母湖 | 湖心 | ⅳ | 2021 | 市控 | |
汉川市 (7个断面) | 汉江 | 小河段 | ⅱ | 2021 | 国控 |
汉北河 | 新沟闸 | ⅲ | 2021 | 国控 | |
汈汊湖 | 湖心 | ⅲ | 2024 | 省控 | |
汉江 | 新沟(郭家台) | ⅱ | 2021 | 省控 | |
东西汊湖 | 汉川湖心 | ⅳ | 2022 | 省控 | |
黄龙湖 | 湖心 | ⅳ | 2023 | 市控 | |
老观湖 | 汉川湖心 | ⅳ | 2023 | 市控 | |
应城市 (10个断面) | 大富水 | 公路桥 | ⅱ | 2021 | 国控 |
府河 | 隔蒲桥 | ⅲ | 2021 | 国控 | |
大富水 | 天鹅镇 | ⅲ | 2023 | 省控 | |
汉北河 | 南垸良种场 | ⅲ | 2021 | 省控 | |
东西汊湖 | 应城湖心 | ⅳ | 2022 | 省控 | |
府河 | 夏庙村 | ⅲ | 2021 | 市控 | |
老府河 | 长江埠上 | ⅳ | 2021 | 市控 | |
渔子河 | 杨岭镇 | ⅲ | 2023 | 市控 | |
龙赛湖 | 湖心 | ⅳ | 2023 | 市控 | |
老观湖 | 应城湖心 | ⅳ | 2023 | 市控 | |
安陆市 (3个断面) | 府河 | 蔡河村 | ⅲ | 2021 | 国控 |
府河 | 毓秀阁 | ⅲ | 2021 | 市控 | |
漳河 | 甘聂 | ⅲ | 2023 | 市控 | |
云梦县 (5个断面) | 府河 | 隔蒲桥 | ⅲ | 2021 | 国控 |
漳水 | 清明河 | ⅲ | 2021 | 省控 | |
府河 | 朱前村 | ⅲ | 2021 | 市控 | |
府河 | 雷福闸 | ⅳ | 2021 | 市控 | |
老府河 | 道桥下 | ⅳ | 2021 | 市控 | |
大悟县 (9个断面) | 澴河 | 余家坡 | ⅲ | 2021 | 国控 |
滠水 | 大悟河口 | ⅲ | 2021 | 国控 | |
滠水 | 蜘蛛店村 | ⅲ | 2021 | 国控 | |
竹竿河 | 宣化北岗 | ⅱ | 2021 | 国控 | |
澴河 | 大悟水文局 | ⅲ | 2022 | 省控 | |
滠水 | 河口(北门港) | ⅲ | 2021 | 省控 | |
澴河 | 栗林 | ⅲ | 2023 | 市控 | |
胡家河 | 赵河桥 | ⅲ | 2023 | 市控 | |
王家冲水库 | 王家冲水库 | ⅲ | 2023 | 市控 | |
孝昌县 (3个断面) | 澴河 | 万安闸 | ⅲ | 2021 | 国控 |
澴河 | 丁河桥 | ⅲ | 2022 | 省控 | |
观音岩水库 | 观音湖湖心 | ⅲ | 2023 | 市控 |
注:府河隔蒲桥断面分别考核应城市和云梦县;东西汊湖和老观湖两断面分为汉川湖心、应城湖心,老府河断面分为长江埠上、道桥下在表中分别列出,断面总数不重复统计。
附件2
孝感市2023年度水环境质量指标任务清单
县(市、区) | 市控断面 (含国控、省控) | 省控断面 (含国控) | 国控断面 | 劣ⅴ类水体比例(%) | |||
考核断面总数(个) |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考核断面总数(个) |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考核断面总数(个) |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
孝南区 | 6 | 33.3 | 4 | 50 | 3 | 66.7 | 0 |
汉川市 | 7 | 42.8 | 5 | 60 | 2 | 100 | 0 |
应城市 | 10 | 60 | 5 | 80 | 2 | 100 | 0 |
安陆市 | 3 | 100 | 1 | 100 | 1 | 100 | 0 |
云梦县 | 5 | 60 | 2 | 100 | 1 | 100 | 0 |
大悟县 | 9 | 100 | 6 | 100 | 4 | 100 | 0 |
孝昌县 | 3 | 66.7 | 2 | 100 | 1 | 100 | 0 |
全市 | 39 | 71.7 | 23 | 82.6 | 13 | 92.3 | 0 |
注:府河隔蒲桥断面分别考核应城市和云梦县;东西汊湖和老观湖两断面分为汉川湖心、应城湖心,老府河断面分为长江埠上、道桥下在表中分别列出,断面总数不重复统计。
附件3
孝感市2023年度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底线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水源地名称 | 2022年水质目标 | 水源地类型 |
1 | 孝感市 | 汉江(孝感市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源地) | ⅲ | 河流型 |
2 | 汉川市 | 汉江(汉川市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地) | ⅲ | 河流型 |
3 | 汉江(汉川市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源地) | ⅲ | 河流型 | |
4 | 应城市 | 汉江 | ⅲ | 河流型 |
5 | 短港水库 | ⅲ | 水库型 | |
6 | 云梦县 | 府河桂花潭 | ⅲ | 河流型 |
7 | 安陆市 | 解放山水库 | ⅲ | 水库型 |
8 | 大悟县 | 王家冲水库 | ⅲ | 水库型 |
9 | 姚河水库 | ⅲ | 水库型 | |
10 | 孝昌县 | 金盆水库 | ⅲ | 水库型 |
附件4
孝感市2023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
目标任务清单
县(市、区)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吨) | 总磷(吨) | |||
2023年 目标 | “十四五”目标 | 2023年 目标 | “十四五”目标 | 2023年 目标 | “十四五”目标 | |
孝南区 | 474.192 | 2370.96 | 17.894 | 89.47 | 9.37 | 37.49 |
汉川市 | 662.034 | 3310.17 | 26.546 | 132.73 | 13.51 | 54.05 |
应城市 | 448.112 | 2240.56 | 15.684 | 78.42 | 8.53 | 34.10 |
云梦县 | 143.276 | 716.38 | 4.036 | 20.18 | 2.46 | 9.83 |
安陆市 | 248.28 | 1241.40 | 6.622 | 33.11 | 4.16 | 16.64 |
大悟县 | 141.982 | 709.91 | 4.024 | 20.12 | 2.44 | 9.77 |
孝昌县 | 122.122 | 610.61 | 3.194 | 15.97 | 2.03 | 8.11 |
全市 | 2240.00 | 11200 | 78.00 | 390 | 42.50 | 170 |
附件5
孝感市2023年度孝感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所属 流域 | 水功能区名称 | 水功能区类型 | 所在水体 | 水功能区管理目标 | 对应监测断面 | |
一级 | 二级 | |||||||
1 | 汉川市 | 长江 | 汉江仙桃开发 利用区 | 汉江仙桃过渡区 | 过渡区 | 汉江 | ⅲ | 石剅 |
2 | 汉川市 | 长江 | 汉江仙桃~汉川 保留区 | 保留区 | 汉江 | ⅲ | 小河 | |
3 | 汉川市 | 长江 | 汉江汉川开发 利用区 | 汉江汉川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 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 汉江 | ⅲ | 小河 |
4 | 汉川市 | 长江 | 汉江汉川开发 利用区 | 汉江汉川工业用水、饮用水源区 | 工业用水、饮用水源区 | 汉江 | ⅲ | 小河 |
5 | 汉川市 | 长江 | 汉北河天门~汉川保留区 | 保留区 | 汉北河 | ⅲ | 新沟闸 | |
6 | 安陆市 | 长江 | 涢水曾都~安陆 保留区 | 保留区 | 涢水 | ⅲ | 平林 | |
7 | 安陆市 | 长江 | 涢水安陆解放山 开发利用区 | 涢水安陆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 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 涢水、解放山水库 | ⅲ | 蔡河村 |
8 | 安陆市 | 长江 | 涢水安陆解放山 开发利用区 | 涢水安陆工业用水区 | 工业用水区 | 涢水 | ⅲ | 蔡河村 |
9 | 安陆市 云梦县 | 长江 | 涢水安陆~云梦 保留区 | 保留区 | 涢水 | ⅲ | 蔡河村 | |
10 | 云梦县 | 长江 | 涢水隔蒲潭开发 利用区 | 涢水隔蒲潭过渡区 | 过渡区 | 涢水 | ⅳ | 太平沙 |
11 | 云梦县 孝南区 | 长江 | 涢水云梦~武汉 保留区 | 保留区 | 涢水 | ⅲ | 太平沙 | |
12 | 大悟县 | 淮河 | 竹竿河大悟保留区 | 保留区 | 竹竿河 | ⅲ | 宣化北岗 | |
13 | 大悟县 | 淮河 | 竹竿河鄂豫缓冲区 | 缓冲区 | 竹竿河 | ⅲ | 宣化北岗 |
附件6
孝感市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清单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万元) | 开工时间 |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 |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滑石冲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应急和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 ①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24个标识标牌(15块界标、5块交通警示牌、4块宣传牌等标识);建设隔离设施(隔离网 947m)。②水源地应急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面积200m2应急储备库和1000m 围油栏、30箱吸油毡、30箱活性炭、30箱化学吸附垫等应急物资;建设450m事故导流槽、10个事故应急池、550m桥梁防撞栏、700m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建设2个拦污坝。③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工程:包括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1套水源地环境监控预警平台。 | 818.41 |
2023年3月
|
大悟县 | 丰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 ①生态护岸工程:护岸建设的河段为丰店水库上游二级陆域保护区陈家畈至胡家岭段全2km。 ②河道内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河段为丰店水库上游二级陆域保护区陈家畈至胡家岭段入库河流,全长2.3km,修复面积4.6万㎡,主要工程内容为大型水生植物种植。 ③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拟在丰店水库上游二级陆域保护区胡家岭段入库河口处构建人工湿地1处,占地面积150亩。 | 2537.99 | 2023年6月 |
合计 | 3356.4 |
2.工业污染防治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高新区 | 工业园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雨污分流工程 | 新建园区污水管道 | 4000 | 2023年2月 |
汉川市 | 汉川经济开发区荷沙公路复线和马庙路污水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污水管网 | 6000 | 2023年2月 |
安陆市 | 安陆华美二期污水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 新建园区污水管道 | 4301.46 | 2022年5月 |
应城市 | 湖北双环科技96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 1200 | 2023年1月 |
应城市 | 湖北双环科技中水回用项目 | 中水回用 | 1800 | 2023年12月 |
合计 | 17301.46 |
3.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万元) | 开工时间 |
市本级 | 孝感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 长征玉泉王家湾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 55700 | 2023年1月 |
市本级 | 孝感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 启动实施北京路以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 55100 | 2023年2月 |
孝南区 | 老澴河南岸污水管网收集工程 | 在老澴河以南主支道路新建污水管道,管道dn400-dn1000,总长12878米。 | 5137 | 2023年6月 |
孝南区 | 孝南区乡镇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 对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109个小区(包括企事业单位、在建小区和商业开发小区)进行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管网长度约99公里。 | 13879.2 | 2023年12月 |
孝昌县 | 孝昌县城市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 | 铺设入户污水管网234.8公里以及改造东西幸福渠。 | 63147 | 2023年10月 |
安陆市 | 安陆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 | 扩建安陆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3万吨/日,配套管网长度3.72千米,废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服务范围为城北片区、西城新区、南城片区等。 | 26365.02 | 2023年12月 |
合计 | 219328.22 |
4.水生态保护修复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孝南区 | 孝南区王母湖入河支流西汊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 采用氧化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技术对西汊河进行水体旁路净化处理,共计建设氧化塘 5000㎡,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15000 ㎡;拟采用“缓冲带植被构建生态混凝土护坡河滨带植被构建”的方式对西汊河进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等。 | 2396.00 | 2023年6月 |
孝南区 | 澴河流域孝南段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本项目治理内容包括陈家河、复兴河、箍河-新河等 3 条主要支流的部分河段。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人工湿地 201900㎡,驳岸生态修复 27200 ㎡,布设生态基24500㎡,清淤24975m3,清除垃圾 3800m3,布设生态滤坝190m(截面:顶宽 1m,底宽2m,高1m) | 4470.00 | 2022年8月 |
孝南区 | 孝南区杨店河(三汊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 在杨店河入湖口建设约108公顷的人工湿地,对杨店河来水进行净化,处理规模8万m3/d。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滤坝、生态滞留塘、多级表流湿地、集配水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实施区域总面积:108h㎡,其中:长约1320m,宽度约870m。生态滤坝1座,长65m,顶宽1m;生态滞留塘:7.15h㎡;表流湿地:100h㎡,其中一级表流湿地 34h㎡,二级表流湿地36.8h㎡,三级表流湿地29.2㎡。 | 5240.00 | 2022年6月 |
孝南区 | 王母湖和野猪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1.针对王母湖、野猪湖区域经过排查溯源整治后予以保留的排污口(非企业事权),选取18个排污口,统一编码和设立标识牌,规范建设监测采样点、计量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在线监控。 2.搭建王母湖和野猪湖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已完成的排污口监控信息,初步构建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区域水环境风险防范与监控能力,显著提升区域水环境管理水平。以排口管理为切入点,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服务“精准治污”,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决策支撑。 | 1117.8 | 2023年6月 |
孝南区 | 府澴河支流(朱湖河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水生植物恢复148900m2,建设生态护坡361818.5m2,河岸清杂清理面积54000m2,垃圾清理量2700m3,水面漂浮物打捞6390m3,河道基底修复153755.6m3。 | 5900 | 2023年6月 |
汉川市 | 襄南区生态补水泵站工程 | 新建及改造泵站,从汉江引水,对襄南区河湖渠道进行生态补水。 | 1980 | 2023年2月 |
汉川市 | 汈汊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修复工程 | 汈汊湖闸站修缮和生态清淤工程、汈汊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植物修复与保护工程。 | 4500 | 2023年3月 |
汉川市 | 入河支渠水生态修复工程 | 对一心渠、丰收渠、彭公渠、曹家河等污染严重的支流沟渠进行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 26000 | 2023年8月 |
应城市 | 大富水流域短港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 大富水排污口整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 6979.23 | 2023年5月 |
应城市 | 应城市大富水流域老县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 对应城市老县河流域(开发区至黄滩段)河段开展水生态修复,包括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改造及修复工程、生态浮岛工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具体包括老县河(开发区至黄滩段)滨岸带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拦截沟渠、沟渠植物群落、缓冲植被带等,修复滨岸水生植物带;对老县河(开发区至黄滩段)河段的河道及滨岸带河滩基底进行改造修复,对土著鱼类和底栖动物进行恢复;设置生态浮岛;在应城市污水处理厂排口附近、老县河汇入大富水处、短港河汇入老县河处设置人工湿地,并在老县河汇入大富水处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10537.85 | 2023年7月 |
应城市 | 刘陈渠水环境治理工程 | 建设应城市刘陈渠水生态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种植水生植物,建设生态浮床。 | 2500 | 2023年5月 |
云梦县 | 云梦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水环境智慧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1.对云梦县境内经过排查溯源后予以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选取 17 个入河排污口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臵,构建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控体系。2。搭建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初步形成全县水环境监测网络。 | 1233.2 | 2023年6月 |
云梦县 | 西大渠水环境治理工程 | 建设西大渠水生态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种植挺水植物31975m2、浮水植物25580m2、沉水植物70345m2,建设生态浮床2000m2,建设植物型护坡15740m。 | 3043 | 2023年7月 |
云梦县 | 湖北云梦涢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程 | 建设云梦涢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13000 | 2023年3月 |
云梦县 | 府河支流县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对县河20.4km河道进行水生态修复,其内容包括水生态修工程、生态护坡工程和水体水质净化系统。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种植水生植物、底栖生物恢复;生态护坡工程包括修筑护坡和护坡植物栽种;水体水质净化系统包括建设生态浮床、复氧曝气系统(太阳能)等。工程主要种植挺水植物107400m2、浮水植物31440m2、沉水植物47160m2、投放螺蚌20.3吨;建设生态护坡14.5km(面积73000m2),其中植物型护坡10500m、生态连锁式护坡2100m、宾格护坡2000m,建设60套复氧曝气系统、生态浮床7410m2。 | 4490.5 | 2023年7月 |
安陆市 | 安陆市涢水西支漳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 1.典型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选取漳河流域内 10 处污染塘体进行氧化塘及生态沟渠改造,共计建设生态沟渠 2533 延米,氧化塘 40275 m2。 2.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对漳河干流桑树段以及漳河支流周冲河王店村段的左右两岸进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建设长度共计 4876 m。 3.水体旁路净化工程。本工程采用氧化塘改造或表面流人工湿地技术对漳河两条污染较重的支流水体进行旁路净化处理,共计建设氧化塘 23937 m2,表面流人工湿地 6794 m2。 | 2017.81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大悟县高店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拟对大悟县高店河流域开展水污染防治,在大悟县高铁污水处理厂下游处、忠和河及喻河汇入高店河河口处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高店河入澴河河口处向上1.5 km至京港澳高速路范围内建设高店河入澴河河道湿地建设工程;在高店河干流、忠和河河口至喻河河口之间2块区域建设高店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在高店河大悟城区段、高店河沿河村落段、弯曲型河道处、忠和河及喻河沿河村落河段建设生态护岸工程;在高铁经济实验区内联络线南侧、悟义路以北、西起大博路,东至站前一路区域建设高店河流域刘家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在高店河汇入大悟河入口处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 | 4500.00 | 2022年8月 |
孝昌县 | 孝昌县澴河流域王店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 1.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工程。对王店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建设,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3300 m2。2.旁路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采用氧化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技术对王店河进行水体旁路净化处理,设计处理水量 3000m3/d,共建设氧化塘 5000 m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8000 m2。3.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采用“格宾石笼植草砖植被群落重建”的方式对王店河进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建设格宾石笼7500m3,植草砖 8100 m2,缓冲带植被群落 6000m2,河滨带植被群落面积 4500 m2。 | 1640.00 | 2022年12月 |
孝昌县 | 万安闸港综合治理工程 | 万安渠沿岸农村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态护坡、水生植被恢复。 | 1000 | 2023年6月 |
孝昌县 | 孝昌县大悟河(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 1.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护坡建设工程、硬质护坡改造工程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1)生态护坡工程:主要涉及生态联锁式护坡和生态植物种植,生态联锁式护坡长1400 m,宽5 m,植物种植面积7000 m2;(2)硬质护坡改造工程:主要涉及可可荷卷铺设及植物种植,铺设面积29730 m2,植物种植面积29730 m2;(3)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主要涉及生态林带、人工强化草地植被带以及水生植物净化带,总长均为5946 m,宽度分别为6 m、2 m、2 m,三类植物种植面积分别为35676 m2、11892 m2、11892 m2。 2.河漫滩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主要涉及场地平整、河漫滩防护、基地改造以及植物种植,建设总面积约40亩,其中场地平整30000 m2、河漫滩防护2421 m3、基地改造20000 m2、植物种植26522 m2。 | 3320.00 | 202年8月 |
孝昌县 | 幸福渠综合治理项目 | 铺设污水入户管网235km,配套新建智慧污水信息平台;改造东幸福渠1293米、清淤2540米、改造西幸福渠3320米;在幸福渠检查口安装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完成城区发展大道南段1.4公里污水主管网。 | 12000 | 2023年12月 |
孝昌县 | 应山河-南张水库连通工程 | 对应山河和南张水库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护岸修复工程。 | 4000 | 2023年10月 |
高新区 | 高新区箍湖河(新河)综合治理工程 | 高新区辖区内1.52公里的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 2200 | 2022年12月 |
合计 | 124065.39 |
5.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临空区 | 杨晒湖微站 | 建设杨晒湖微站 | 70 | 2023年3月 |
临空区 | 白水湖微站 | 建设白水湖微站 | 100 | 2023年3月 |
汉川市 | 老观湖微站 | 建设老观湖微站 | 85 | 2023年5月 |
汉川市 | 白石湖微站 | 建设白石湖微站 | 85 | 2023年5月 |
汉川市 | 汉川闸微站 | 建设汉川闸微站 | 85 | 2023年6月 |
汉川市 | 曹家闸口微站 | 建设曹家闸口微站 | 85 | 2023年6月 |
汉川市 | 马口镇取水口标准站 | 建设马口镇取水口标准站 | 210 | 2023年7月 |
应城市 | 朱前村微站 | 建设朱前村微站 | 120 | 2023年6月 |
应城市 | 人合闸微站 | 建设人合闸微站 | 72 | 2023年6月 |
应城市 | 六孔闸微站 | 建设六孔闸微站 | 72 | 2023年6月 |
应城市 | 四龙河东闸微站 | 建设四龙河东闸微站 | 72 | 2023年6月 |
应城市 | 鲁台村微站 | 建设鲁台村微站 | 120 | 2023年6月 |
应城市 | 龙赛湖微站 | 建设龙赛湖浮船站 | 105 | 2023年6月 |
云梦县 | 云梦泵站微型站 | 建设云梦泵站微型站 | 80 | 2023年5月 |
云梦县 | 幸福闸微型站 | 建设幸福闸微型站 | 80 | 2023年5月 |
云梦县 | 道桥下标准站 | 建设道桥下标准站 | 100 | 2023年5月 |
云梦县 | 肖李湾船闸微型站 | 建设肖李湾船闸微型站 | 80 | 2023年5月 |
大悟县 | 方家河入环河口微站 | 建设方家河入环河口微站 | 85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李家河入环河口微站 | 建设李家河入环河口微站 | 85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城关三桥标准站 | 建设城关三桥标准站 | 105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宣化北岗标准站 | 建设宣化北岗标准站 | 90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姚河水库浮船站 | 建设姚河水库浮船站 | 120 | 2023年6月 |
大悟县 | 芳畈水库浮船站 | 建设芳畈水库浮船站 | 120 | 2023年6月 |
孝昌县 | 宴家河王家河桥标准站 | 建设宴家河王家河桥标准站 | 130 | 2023年5月 |
孝昌县 | 青板桥水库微站 | 建设青板桥水库微站 | 105 | 2023年5月 |
孝昌县 | 青山口取水口微站 | 建设青山口取水口微站 | 105 | 2023年5月 |
合计 | 2566 |
附件7
孝感市2023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任务清单
县(市、区) | pm2.5(ug/m3) | pm10(ug/m3) | 优良率(%) |
孝南区 | 38 | 68 | 83.3 |
汉川市 | 39 | 70 | 79.7 |
应城市 | 40 | 62 | 82.7 |
安陆市 | 39 | 67 | 84.4 |
云梦县 | 37 | 70 | 78.9 |
大悟县 | 38 | 63 | 89.6 |
孝昌县 | 35 | 56 | 82.7 |
附件8
孝感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高新区 | 湖北博时家具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新增喷漆房废气处理设备,沸石转轮 rto废气处理设备一套。该项目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大于90% | 300 | 2022年4月 |
孝南区 | 湖北金德包装有限公司 | vocs综合治理技改二期项目 | 2号厂房新建 1套 rto 废气处理装置及辅助管网配套设备 | 872.6 | 2023年1月 |
孝南区 | 湖北华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新建 1套 rto 废气处理装置 | 200 | 2023年5月 |
云梦县 | 云梦恩隆建材有限公司 | 清洁能源替代 | 将旗下3个子项目共12台1100×1250型两段式常压煤气发生炉拆除,改用天然气直接通入推板窑中燃烧供热。 | 600 | 2022年9月 |
云梦县 | 湖北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将现有车间有机废气处理“喷淋光氧活性碳”理工作升级为rto工艺 | 519.5 | 2023年2月 |
云梦县 | 湖北鑫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将原有的“光氧活性炭”设备更换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 | 100 | 2023年2月 |
大悟县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保除尘设备改造 | 安装新式防爆水帘柜5m*1.2m*1.5m一台;3m*1.2m*1.5m三台。 | 4 | 2023年1月 |
安陆市 | 湖北冠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新建 rto 废气处理装置 | 100 | 2022年10月 |
安陆市 | 湖北美创包装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新增活性炭废气处理 | 30 | 2022年10月 |
应城市 | 益盐堂(应城)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在现有vocs环保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重点改造rto焚烧炉及配套的lel减风浓缩装置、沸石轮转浓缩装置和催化氧化一体机、抽排风系统、管道配给安装、土建等。 | 1100 | 2023年3月 |
汉川市 | 湖北超盛塑业有限公司 | vocs深度治理 | vocs废气治理设施由原一次性活性炭吸附(不再生)改为活性炭吸附-脱附-直接燃烧 | 38 | 2023年4月 |
合计 | 3864.1 |
附件9
孝感市2023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清单
1.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汉川市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龙燕村电镀厂遗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汉川市南河乡龙燕村原电镀厂遗留场地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修复内容是:修复污染土方量为23467立方米、底泥沉积物方量24.69立方米达到修复目标值;修复遗留废水方量663.3立方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废弃物方量504.86立方米,一般性建(构)筑物废弃物方量592.10立方米;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遗留废渣10.8立方米。 | 2655.98 | 2023年5月 |
孝昌县 | 孝昌县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调查涉及湖北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孝昌县金鸡化工有限公司孝昌祥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地块,均位于孝昌县辖区范围内,面积合计 98040.50平方米。 | 137.21 | 2023年1月 |
大悟县 | 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选矿废渣调查项目 | 完成对傅家河流域3个矿区16个渣堆的调查;完成对傅家河流域周边地下水地表水的调查;编制形成调查报告1套并通过专家评审。 | 875.01 | 2023年1月 |
大悟县 | 芳畈镇历史遗留铜矿废渣调查项目 | 完成项目区域内4处矿区,13处废渣堆废渣采样调查;完成废渣堆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采样调查;编制形成调查报告1套并通过专家评审。 | 738.14 | 2023年1月 |
合计 | 4406.34 |
2.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 (万元) | 开工时间 |
孝昌县 | 孝昌县丰邹农旅融合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污水收集主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0434m,污水收集支管(dn200hdpe双壁波纹管)20981m,接户管(de160upvc管)22780m,检查井1023座。 2.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03座,其中“a2/0 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站18座(10t/d 1座,15t/d 4座,20t/d 7座,30t/d 4座,40t/d 1座,50t/d 1座),“厌氧池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站85座(5t/d 37座,10t/d 34座,15t/d 11座,20t/d 3座),同时配备吸粪车4台。 | 4571.38 | 2023年7月 |
云梦县 | 云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云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upvc 污水支管de110 共464998m;hdpe 污水支管dn200 共260349m,hdpe 污水干管dn300 共169593m,检查井17735 个,厌氧池人工湿地处理设施514 座,智能光伏微动 | 34849.13 | 2023年7月 |
孝感市 | 孝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至2024年,全部消除纳入国家监管的44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面积数为83.2177万平方米;新增60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带动孝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0.36%;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探索农村黑臭水体运维管护费用市场化来源渠道,基本建立起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 | 44071 | 2022年12月 |
云梦县 | 孝感市云梦县倒店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目拟在倒店乡11个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9座。其中预处理 a2o活性污法 mbr污水处理设施1座,预处理 ao法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78座,总处理规模729t/d.upvc污水支管de110共39435m,hdpe行水支管dn200共63036m.hdpe污水干管dn300共3365m,砖砌检查井1194个,砖砌入户检查井1357个。 | 3714.092 | 2023年 |
云梦县 | 云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义堂镇试点一期)工程 | 对云梦县义堂镇10个社区及行政村进行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主要内容包含村落污水干管d300mm、污水支管d200mm、污水接户管dn110mm管道的建设,其中d300mm污水干管约11.02km,d200mm污水支管约16.30km,dn110mm接户支管约31.86km。以及全域8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村湾污水处理总规模约为1423m3/d。 | 7918.54 | 2023年7月 |
孝南区 | 孝南区肖港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围绕澴河与陈家河流域16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dn400)655m,污水收集主管(dn300)12636m,污水收集支管(dn200)38795m,接户管(de110)68605m,检查井 2588 座,小方井 2248 座。新建“a2/o 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站 40 座(10 t/d 10 座,15 t/d 12 座,20 t/d 10 座,25 t/d 5 座,30 t/d 2 座,35 t/d 1 座),同 时配备吸粪车 2 台。 | 3952.24 | 2023年7月 |
大悟县 | 大悟县彭店乡北河村等28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完成农村污水收集系统与污水处理系统28个,污水处理站点54个,管网长度62126米,检查井2036个,宣传牌62个。 | 3092.45 | 2023年7月 |
云梦县 | 云梦县农村黑臭水体(18条)治理项目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生态农业建设6341亩,耕地改造6341亩,水土保持农业技术6341亩,农田少肥管理技术6341亩; (2)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工程:全河段清漂103.33t,清淤93630m3; (3)护岸绿化工程:绿化规整34441.67㎡,裸土覆盖34441.67㎡; (4)水生态修复工程:复氧工程62套设备,挺水植物13776.67㎡,浮水植物10332.50㎡,沉水植物44774.17㎡; (5)生活污水污染控制工程:厌氧水解酸化池人工湿地合计处理规模102t/d;主干管网10648.5m,支管网6842.4m,检查井883个。 | 6308.8 | 2023年7月 |
合计 | 108477.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