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孝感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负责指导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监督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5.负责提出和申报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9.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指导建设和管理辖区内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活动,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全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拟订并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内部设置情况: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自然环境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科(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雇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72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98万元,增长4.5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专项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272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6.13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716.11万元,占本年收入99.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59万元,占本年收入0.24%。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17万元,占本年支出32.58%;项目支出1835.54万元,占本年支出67.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716.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39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专项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16.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54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54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4万元,占4.53%;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占1.32%;节能环保支出2494.71万元,占91.85%;住房保障支出62.56万元,占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24.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71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支出。年度预算为320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8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由的预算项目未能开展。
3.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2.56万元,支出决算为62.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51.04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76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74万元、津贴补贴150.39万元、奖金200.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住房公积金62.5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69.3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2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1.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42万元、电费7.42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租赁费0.57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9.1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1.85万元、工会经费18.55万元、福利费12.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9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是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为预算的120.97%,比上年度增加2.55万元,增长27.7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87万元,为预算的106.35%。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92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辆,
3.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为3.89万元,为预算的26.11%,比预算减少11.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本年度业务恢复,公务接待支出增加。公务接待78批次,公务接待453人次。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5% ,比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减少此类支出。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 ,比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27万元,下降83.21%,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减少此类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120.44万元,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1.35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57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差旅费16.37万元、会议费0.66万元、福利费12.32万元、日常维修费1.13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1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8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万元、其他主要是咨询费1.2万元,租赁费0.57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专用燃料费9.1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1.85万元,工会经费1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93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项采购支出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5.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841.3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1211.99万元,增长45.96%。主要是当期增加通用设备,价值66.63万元;专用设备,价值869.24万元;家具用具,价值1.12万元;无形资产,价值275万元。处置下账通用设备,价值2.46万元,环科所资产6.62万元划回二级单位核算。
部门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房屋281平方米,1000.7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0平方米, 288.54万元,业务用房1481平方米,712.21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0万元;
其它资产主要是主要是构筑物40平方米,40万元;通用设备245件,金额374.64万元;专用设备117件,金额2019.36万元;家具/装具170件,金额18.12万元;无形资产388.5万元。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1个,资金96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82%。比上年同期增加767.68万元,增长386.94%,主要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未开展的项目于2021年开始实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我局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7分,完成以下目标:2021年度,细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提升,地下水质量达到省定目标要求。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整改落实率达到100%,环保问题知晓率达到9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满意度达到90%。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全面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行信息化建设,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升治理效率;扎实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3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问题整改率达100%;二是整改检查通过率和覆盖率达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程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加强环境整改力度。
2. 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年督办频次10次以上,超额完成任务;二是督察、督办问题都按期完成,且完成率达100%;三是督办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3. 孝感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3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完成率达100%;二是省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4.机动车污染监控系统运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4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年检查检验机构17次;二是检查频次、遥感车执法频次完成率均达到100%;三是项目能及时按期完成;四是预算成本在控制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不高。原因是2021年7月份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移交至大气环境科,因第三方免费运维已到期,导致固定和移动遥感移交后无相关技术人员支撑,部分费用未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设备保养和运维,确保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5.孝感市大气污染源排放及应急减排清单构建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1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执行率为0。主要该项目中标方提交的成果仅经初审,尚未经专家评审通过,按合同约定需评审后才能予以拨付,预计11月份前能完成拨付。
6.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153.752万元,中标价为138万元,执行数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4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指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二是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完成率及时效指标均为100%;三是成本指标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二是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2021年任务已全部完成,2022年任务正在按期进行中。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7.办公楼维修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68.6万元,执行数为58.13万元,完成预算的8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维修区域已按时限要求完成,验收合格率、成本控制率均达100%;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8.澴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0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53.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8个断面水质中的3项指标进行采测。二是各县(市区)采测工作覆盖率为100%;三是按时完成每月一次包含每月扣减和奖励水质保证金情况;四是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9. 府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7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8个断面水质中的3项指标进行采测。二是各县(市区)采测工作覆盖率为100%;三是按时完成每月一次包含每月扣减和奖励水质保证金情况;四是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10.环保系统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60万元,执行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7个县级分局垂直管理工作。二是跨县域监测机构组建完成率0。三是按期完成垂改任务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二是环保系统垂直改革指导意见不明确,且涉及多部门协调配合,阻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二是加大环保系统垂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制度保障力度,统筹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11.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86万元,执行数为79.13万元,完成预算的9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孝感日报平均每周一篇,平均每周一期电视媒体生态建设宣传;二是新媒体运行稳定,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官网浏览点击率稳步增长,环境日活动参与人数达1000人次,环保宣传知晓率达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环保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拓展宣传阵地、加大新闻宣传、完善新闻发布。
12.环保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60万元,中标价为53.68万元,执行数为53.68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年劳务派遣人数为大于等于10人,购买服务完成率为100%,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近年来经费使用情况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测算支出,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13.机关食堂外包及维护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了市本级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150人用餐需求;二是用餐保障率100%,食堂服务时限按期完成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用餐环境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提升食堂用餐环境。
14.解除刘如意、李桂芝劳动合同赔偿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顺利完成解决2人合同纠纷赔偿金。二是合同劳务纠纷问题解决率为100%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与用人方签署劳务合同时,条款不明确,责任不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在与用工单位或个人签署劳务合同时,事先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仔细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依法订立完备的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事先约定清楚各自的责任,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内容。
15.孝感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含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重金属污染防控)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52.8万元,执行数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编制孝感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含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重金属污染防控)。二是规划编制成果符合孝感实际情况,经专家评审认可,认可率100%。三是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编制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16.孝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孝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通过率为100%。二是项目已按时限要求完成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17.孝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6万元(合同价33.8万元),执行数为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编制孝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孝感市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孝感市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二是预案编制按期完成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18.预留市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925万元,执行数为0,完成预算为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7个县级分局垂直管理工作。二是垂改完成率为100%,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19.执法服装采购项目自评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为27万元,执行数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执法人员服装更换配发45人,执法服装配发率为100%。二是按时限要求完成配发且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20.秸秆禁烧无人机巡飞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0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7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县市区巡查覆盖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位居全省中等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近年来经费使用情况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测算支出,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21.市本级重点排污单位及信访投诉点位执法监测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20万元,执行数为15.94万元。完成预算的79.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重点排污单位实现全面监管,监测报告及时,准确率达100%,实现全年无重特大污染事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近年来经费使用情况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测算支出,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重点绩效。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时,要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更为细化和个性化的设置绩效目标。在目标申报时,业务部门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预期可达成的目标选取适合的指标;在类似项目中加强进度管理工作,同时鼓励项目各分项提前完成,如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可以适度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以便按计划完成合同签约工作,提升采购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资金的经济性、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价,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优化资金配置。
十四、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乡村振兴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乡村振兴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禁捕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禁捕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节能环保支出的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资产。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