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孝感市中心城区(新华街、书院街、广场街、车站街)和市直“三区”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生态保护执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执法职能。
其中包括:
1.对大气、水(含地下水)、土壤污染和自然生态破坏、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2.对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3.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4.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5.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6.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采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三)负责依法查处跨区域、跨流域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统筹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县(市、区)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副县级执法机构。
内部设置情况:内设综合科、案件管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离退休干部科7个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总编制人数54人(单位性质待定)。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人,事业编制8人,雇员1人)。
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93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5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8.63万元,增长21.18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95.59%;项目支出22.35万元,占本年支出4.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5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93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5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63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63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1万元,占10.48%;卫生健康支出19.51万元,占3.85%;节能环保支出367.98万元,占72.58%;住房保障支出66.4万元,占1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3.8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3.9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为解决遗留劳资争议问题,为临时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
2. 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7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 节能环保支出。年度预算为326.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5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人员经费决算数包含职工年度奖励性工资;二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34.42万元,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2.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88.63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2021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2万元、津贴补贴59.2万元、奖金144.8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66.4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99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公用经费7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1.79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3.5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差旅费8.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5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3.49万元、劳务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福利费14.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为预算的46.76%,比上年度减少3.93万元,下降38.1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为预算的51.53%。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23万元,下降42.51%,主要原因是2020年执法车辆经过全面维修改善车况后,2021年度执法车维修费用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辆。
3.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为0.64万元,为预算的26%,比预算减少1.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8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接待业务增加。公务接待10批次,公务接待86人次。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 220 % ,比预算数增加2.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组织培训,无培训费用,2021年加大了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 ,比预算数减少2.7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74万元,下降90.73%,主要原因是2021年多次组织业务培训,以训代会,会议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 77.75万元,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1.09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改革后职能加强,业务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6.09万元、邮电费3.54万元、差旅费8.05万元、会议费0.28万元、福利费14.84万元、日常维修费0.5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9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4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其他主要是培训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专用燃料费3.49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7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17.59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0.72%。主要是当期增加通用设备,价值1.56万元,无处置下账资产。
部门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0平方米,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0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0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0万元;
其它资产主要是通用设备119件,金额120.98万元;专用设备52件,金额93.26万元;家具/装具24件,金额2.38万元;无形资产0.97万元。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比上年同期减少33.1万元,下降59.69%,主要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转变,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见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劳务派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为2020年延续项目。2021年初申请继续使用结转资金8.3万元,2021年执行数为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主要用于支付劳动派遣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第三方服务费。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机动车污染监控系统运维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因机构改革原因,原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的机动车尾气监管职能划归市生态局大气环境科,故我单位按程序及财政要求将已拨付至我单位账户的8.6万专项资金返还至财政专户。
3. 执法制式服装配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为财政追加项目,向财政申请数为9.5 万元,财政拨付数5.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58 %。主要产出和效益:实现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全员配备,提升了机构能力建设水平和执法队伍形象,维护了执法权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合同总价与预算数有差异;二是省厅框架协议签定时间较晚,供应商集中备货时间仓促,服装无法在年底全部交付;三是按合同约定2021年只付款70%。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重点绩效。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时,要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更为细化和个性化的设置绩效目标。在目标申报时,业务部门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预期可达成的目标选取适合的指标;在类似项目中加强进度管理工作,同时鼓励项目各分项提前完成,如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可以适度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以便按计划完成合同签约工作,提升采购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资金的经济性、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价,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优化资金配置。
十四、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乡村振兴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禁捕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节能环保支出的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资产。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执法人员制服配置专项).xls
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返还机动车污染监控系统运维专项经费).xls
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劳务派遣专项).xls
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