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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二十五批 -凯发k8官网首页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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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批     2024年6月11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b202406010035孝感市孝南区卧龙乡长湖村湖北久久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废旧沥青等材料,气味刺鼻。孝南区大气信访人反映一个事项。关于“回收废旧沥青等材料,气味刺鼻”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关于“回收废旧沥青等材料,气味刺鼻”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16年12月28日,湖北久久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审批(孝南分环函[2016]54号);2020年9月3日,该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3年6月1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0902ma48qgcy16001q(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8月17日起至2028年8月16日止)。主要生产设备: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1条、改性沥青储罐1个、胶体磨2台、导热油炉1台、生物质锅炉1台、搅拌罐1台、收卷机1台、复膜装置1台、封闭式循环水池2个、浸油池1个。主要生产工艺:生物质锅炉-导热油-改性沥青储罐加热-搅拌保温-浸油-胎体涂油-覆膜-冷却定型-卷材成型。污染防治措施:集气罩-电捕法沥青废气净化装置-15m排气筒;锅炉房布装除尘器-30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锅炉废导热油、烟气净化装置废油渣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2024年6月2日,经现场核查,湖北久久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经营不佳,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该公司内西侧有废卷材及废旧防水材料堆放,未覆盖,面积约300m2;该公司加热炉南侧有填料(滑石粉等)堆放,未覆盖,面积约30m2;该公司搅拌锅南侧有废旧卷材破碎堆放,未覆盖,面积约50m2,该公司内存在刺鼻气味。二是该公司成品仓以南、搅拌锅以西,存在新建1条破碎生产线,将卷材破碎料、沥青作为该企业生产原辅材料,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督性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停止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于2024年6月4日对该公司擅自新建1条破碎生产线且利用回收废旧卷材、沥青作为生产原辅材料,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进行立案查处;对回收废旧卷材、破粹料和填料等3处物料堆场未覆盖下达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孝环(南)责改字(2024)13号),目前,该公司已对存在的3处未覆盖区进行了覆盖。
    (二)责成孝南区委、区政府督促湖北久久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9日前,拆除擅自新建卷材破碎生产线,并恢复原貌。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2d3hb202406010019孝感市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1.生产废水四处横流,污染农田。2.经常夜间作业,噪音扰民。孝昌县水,噪音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四处横流,污染农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是生猪屠宰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屠宰生猪5万头,在2008年05月05日取得了原孝昌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孝昌环函[2008]8号),项目同年建成。2021年12月完成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备案,2022年10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延续,许可证编号为91420921793293543h001q,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8日至2027年9月7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有4个生产车间,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生产工艺为生猪洗净电麻后进入屠宰车间,经放血、脱毛、开膛后分割成肉块,生猪肉外售。厂区落实了雨污分流,屠宰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孝昌县污水处理厂,屠宰污水处理工艺:机械格栅一气浮隔油一pc、pm一调节池一曝气池,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孝昌县城市污水管网。供热采用电锅炉,不产生废气排放。固体废物来自猪宰杀清理产生的内脏废弃物、毛发等,外售综合利用。该公司位于孝昌县经济开发区内,孝昌县开发区是工业园区,该园区为工业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该公司厂区落实了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了1座污水处理设施。屠宰车间日均产生废水50吨,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孝昌县污水处理厂,厂区雨水进入雨水管网,不存在排放到农田造成污染的情况发生。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于2024年6月7日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进行应急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下一步将依据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关于经常夜间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厂区东侧为车站路,南侧为华阳大道,西侧为工业厂房,北侧为待用空地。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北侧。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屠宰车间生产设备、污水处理站水泵产生的噪声,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方式进行降噪。因屠宰出来的牲猪需早晨拖至市场进行售卖,该公司的生产作业时间均是在夜间。2024年6月5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昼夜间厂界及敏感点环境噪声进行应急检测,2024年6月6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   厂界东侧外昼间59.4 分贝,夜间42.1分贝;厂界南侧外昼间54.4分贝,夜间44.2分贝;厂界西侧外昼间48分贝,夜间43分贝;厂界北侧外昼间50.6分贝,夜间43分贝;厂界北侧敏感点昼间52.7分贝,夜间41.1分贝,检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标准限值65分贝,夜间标准限值55分贝)。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有效解决屠宰场污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一)责成孝感市农业农村局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对县内生猪屠宰业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行业规范化管理,突出全过程监管,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二)责成孝昌县委、县政府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3x3hb202406010026湖北孝感高新区天纵御府小区居民反对孝感武孟生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到天纵御府小区北门原售楼部铺面位置。武孟生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到天纵御府小区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高新区其他污染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湖北孝感高新区天纵御府小区居民反对孝感武孟生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到天纵御府小区北门原售楼部铺面位置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3日,我市收到第二轮第二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g202312020001号信访件,反映“天纵御府南门在建的武氏中医馆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能否在此修建”。2024年4月12日,我市收到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交办信访件,反映“武孟生中医院搬迁至天纵御府小区违法违规,对居住环境有污染,强烈要求不在天纵御府小区选址建孝感武孟生中医院”。此外,我市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武氏中医院迁址天纵御府小区”研讨会,就中医院迁址小区合法合规性进行讨论研究。同时,根据2024年1月11日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24年001号),武孟生中医医院拟搬迁的天纵御府原售楼部没有违反相关政策,原售楼部所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为商业服务用地,按规定可以开办医疗机构。(二)关于武孟生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到天纵御府小区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院作为一家纯中医专科医院,不属于综合性中医院,诊疗科目中无传染科的诊疗科目,机构搬迁设置时,不存在交叉感染情形。同时,该医院承诺不在新搬迁院内煎制中药。目前,该医院迁址项目尚未投入运营,当前不存在排放污染物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问题。该中医院迁址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需配套建设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经处理后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加强环评审批过程管理,做好群众协调解释工作。(一)责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武氏中医院提交的《武氏中医院迁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督促该医院严格执行拟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要求。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责成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该医院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做好建设工作。
    (三)责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将相关政策法规告知医院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4x3hb202406010028孝感市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违法采砂,无法提供施工方案、采砂方式、数量、砂石用途等合法文件。2.采集岸边砂石损害河道,采砂清淤项目实施完毕后,未对其进行修复。3.其砂石堆放场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也没有任何降噪措施;生产和生活废水未进行处置,对环境造成污染。安陆市生态信访人反映四个事项。(一)关于“违法采砂,无法提供施工方案、采砂方式、数量、砂石用途等合法文件”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城街道办事处肖杨社区316国道附近(经纬度:113.701021、31.181554),经营范围:发泡混凝土砌块砖、水泥砖生产、销售,沙石料、汽车塑料配件、煤炭、五金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2015年2月1日,安陆市水利局与安陆市知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安陆市河道采砂管理出让合同,出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15年2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止)。安陆市知明实业有限公司与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公司在南城段开采的部分河砂堆放于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由于三年疫情和市场原因,安陆市知明实业有限公司在该堆场的厂区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安陆市知明实业有限公司临时堆放于该堆场的现存砂石约1万m³。该公司于2020年疫情时期停产,目前仅从事砂石料售卖。经营范围不涉及采砂。该公司不存在“违法采砂,无法提供施工方案、采砂方式、数量、砂石用途等合法文件”的情况。同时,安陆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30日印发了《关于府河安陆段河道全线禁止采砂的通告》(安政发〔2017〕18号),自2017年12月5日起,府河安陆段河道全线禁止采砂,府河两岸39个采砂场当年全部关停,全市切割采砂船只218艘,拆除码头、电力设施202件套,府河沿线不存在采砂情况。(二)关于“采集岸边砂石损害河道,采砂清淤项目实施完毕后,未对其进行修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未参与采砂清淤及河道修复项目。2018年以来,安陆市投资1.65亿元实施府澴河流域治理(安陆段)二期、三期工程,分别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加固了府河沿线河堤和护岸。安陆市投资2.65亿元建成府河国家湿地公园,完成岸线整治、湿地修复、水系联通、河道疏浚、绿化等工程。经调查组对府河沿线河道巡查,未发现损害河道、采集河砂行为。(三)关于“其砂石堆放场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堆场现存砂石约1万m3,砂石堆场存在未完全覆盖、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四)关于“砂石堆放场没有任何降噪措施;生产和生活废水未进行处置,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疫情时期停产至今,未从事生产生活活动,不存在产生噪声、生产生活废水的情况,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强府河流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违法行为。(一)2024年6月5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对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堆场未完全覆盖到位问题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对相关环境问题完成整改。
    (二)责成孝感水利和湖泊局对府河流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违法行为。
    (三)责成安陆市委、市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监督安陆市锐利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做好停产期间和复产后各项安全环保防范措施。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5d3hb202406010017孝感市安陆市紫金路38号的playtime酒吧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每天晚上23:00至次日5:00产生低频噪声,持续3年,周边住户难以忍受。曾经向当地公安局、信访局和环保局反映过该问题,各部门就此事情相互推诿责任,当地环保局检测数据符合标准,但实际上周边居民已经难以忍受噪音,投诉人的诉求是能重视居民感受,切实整治噪音问题。安陆市噪音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安陆市紫金路38号的playtime酒吧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每天晚上23:00至次日5:00产生低频噪声,持续3年,周边住户难以忍受”和“当地环保局检测数据符合标准,但实际上周边居民已经难以忍受噪音,投诉人的诉求是能重视居民感受,切实整治噪音问题”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酒吧为临街门面,房屋结构为上下两层,自2020年10月1日开业至今,营业时间为19:00至24:00,室内未设置环保隔音措施。酒吧营业期间播放音乐,部分客人酒后讲话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安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周边居民诉求,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多次组织人员到酒吧现场、信访人家中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数据均未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区域的限值要求,具体情况为:2024年4月26日在酒吧大门外检测1个点位,昼间结果55.9db(a),夜间结果43.8db(a);2024年5月27日在酒吧西侧检测1个点位,夜间结果42.7db(a);2024年5月31日在居民家客厅检测1个点位,第一次夜间结果37.9db(a),第二次夜间结果34.7db(a)。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2337—2008)二类区昼间标准60db(a)、夜间标准50db(a)、在室内测量的,相应的限值减 10   db(a)作为评价依据。为整治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安陆市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府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深入现场,督促酒吧完善隔音措施,积极协调解决信访人诉求。(二)关于“曾经向当地公安局、信访局和环保局反映过该问题,各部门就此事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安陆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信访人诉求,积极调查信访反映问题,并按期答复到位,不存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2024年以来,信访人多次反映酒吧噪声扰民等问题。2024年1月31日,信访人向省信访局反映该问题,信访事项交办至安陆市公安局,安陆市公安局会同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到现场走访并进行噪声检测,未发现噪声超标的情况。2024年3月26日,信访人向国家信访局反映该问题,信访事项交办至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调查情况于2024年5月6日上报结案。2024年5月23日,信访人向国家信访局投诉反映该问题,安陆市公安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其反映的问题属于重复信访事项,做存档备查处理。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属实督促经营主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一)责成孝感市公安局督促该酒吧完善隔音措施。一是拆除靠近居民房屋的音响,并将酒吧二楼楼梯进行封闭,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二是在酒吧一楼、二楼东侧(靠近居民区一侧)安装隔音棉、隔音板等隔音材料,进行降噪处理;三是将与附近居民房屋直接相连的玻璃天棚、界墙部分拆除,阻止声音通过墙壁等固体结构进行传递。
      (二)责成安陆市委、市政府组织酒吧周边群众开展座谈会,向群众详细介绍酒吧整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同时,对酒吧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行业规范经营、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影响周围群众日常生活。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6x3hb202406010012孝感市城市管理局院内及原监测站院内的垃圾随意堆放,交通消防通道私搭乱建严重。孝南区土壤,其他污染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城市管理局院内及原监测站院内的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孝感市城市管理局院内及原监测站院内”(坐标:东经113°92′北纬30°93′),由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楼、市建设局宿舍区、市环保局宿舍区组成,属孝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三里棚社区辖区范围。孝感市城市管理局院中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楼和市建设局宿舍区区域,由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原监测站院内区域无单位管理,无物业管理,由小区自管委管理。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3日现场核查,结合2024年5月14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3hb202405140001号交办信访件的情况调查和处理整改情况,现院内环境由社区请专人每天清扫,并进行洒水作业,卫生状况较好,地面及楼栋前后区域均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2024年5月23日晚,孝南区三里棚社区在该院内开展“社区共聚星空下   夜话邻里话和谐”主题活动,组织结对单位市、区住建局下沉工作队、自管委成员、居民代表坐在一起围绕小区环境卫生及后期自管自治等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孝南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广场街道实施“环卫一体化”措施,目前正在招标阶段,计划7月底前组织专业的保洁公司进驻,由保洁公司对广场街道辖区内背街小巷和三无小区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常态化的日常保洁。同时广场街道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机制,督促社区和保洁公司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达到长效管理机制。(二)关于“交通消防通道私搭乱建严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通道实为院内一住户一楼车库门前的道路,该道路属于逃生通道并非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白线以外被住户堆放了十余盆盆栽及部分杂物,无私搭乱建的情况,虽不影响道路通行,但占用了院内部分公共区域。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做好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共治共护意识。(一)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于2024年6月3日,与住户当面沟通,对其在逃生通道两旁堆放杂物的行为进行了劝导。并于2024年6月11日前,对一楼车库门前的道路两旁的盆栽及杂物进行清理。
      (二)责成孝南区委、区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该区域进行日常巡查管理,确保逃生通道、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维持道路整洁美观。同时,督促三里棚社区加强日常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7x3hb2024060100131.汉川开发区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手续使用含铬、镍物料进行表面处理,产生的含铬、镍废水未有效处置,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2.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降低等级,并不按技术规范违规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
    3.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经常停运各种废气等污染处理设施,熔炼炉经常冒黑烟,超标排放废气。
   
    4.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监测。
汉川市水,其他污染,大气信访人反映四个事项。(一)关于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手续使用含铬、镍物料进行表面处理,产生的含铬、镍废水未有效处置,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国光路旁(经纬度:113°52′15″、30°39′30″),该公司先后办理了《铝型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川环函〔2007〕52号)、《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一期3600吨聚氨脂粉末喷涂型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函》(川环验函〔2013〕38号)、《铝型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函》(川环验函〔2016〕9号),2023年11月23日办理了《年产10万吨铝型材及深加工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孝环函〔2023〕146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该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申报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9847932701656001x(旧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新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8月28日至2028年8月27日)。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铝合金型材,建设规模为铝型材胚料1.32万吨/年,阳极氧化、电泳型材0.52万吨/年,喷漆型材0.18万吨/年,喷粉型材0.62万吨/年。主要原辅材料为铝锭3500吨/年,铝棒10000吨/年,粉末涂料400吨/年,表面处理用料为磷酸100吨/年,片碱50吨/年,硫酸600吨/年,硝酸6吨/年,着色剂15吨/年,封孔剂60吨/年,电泳漆30吨/年,异丙醇8吨/年,油漆性涂料150吨/年等。主要生产工艺:铝棒生产工艺,原料(铝锭、硅锭、镁锭)—配料—装炉—熔化—扒渣—搅拌—炉前调整—精炼—扒渣—静置—铸造—锯切—铝棒;铝型材胚料生产工艺,铝棒—加热—挤压—拉伸矫直—定尺锯切—时效处理—铝型胚料;喷涂车间生产工艺,铝型材—水洗—除油—二级水洗   —无铬钝化—二级水洗—喷涂工序(底漆或面漆或光漆、流平、烘干)—成料;氧化电泳生产工艺,铝型材料—喷砂—二级水洗—除油—二级水洗—三酸抛光(碱蚀)—二级水洗—中和—阳极氧化—二级水洗—着色—二级水洗—封孔(热水洗)—沥干(固化)—包装。该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废气、污水、危废。熔炼车间建有1套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布袋 水喷淋),喷涂车间喷涂线建有6套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水帘 喷淋塔 干式过滤 uv光解),固化线建有5套废气处理设施(工艺:过滤棉吸附),氧化车间建有1座碱喷淋塔和酸喷淋塔(工艺:酸液/碱液吸附);该公司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 混凝池 沉淀池),处理能力为800m3每天,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汉川城区污水处理厂做最终处理,公司污水总排口建有污水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每2小时自动采样监测一次,自动监控设施与上级环保部门自动监控平台联网;该公司危废主要有炉渣、槽渣、废油漆桶等,定期交由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工作专班托委湖北弗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表面前处理池、氧化电泳车间出水口、污水总排口三处进行监测,湖北弗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弗思〔检〕字〔2024〕240601002显示:镍0.05—0.36mg/l,总铬0.004—0.065   mg/l,六价铬0.004mg/l,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镍限值:0.5mg/l,总铬限值:1.0mg/l,六价铬限值:0.2mg/l),不存在未有效处置废水的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总铬、六价铬均在检出限内。经查看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无镍指标,但该公司有使用镍现象,针对该问题,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目前已进行立案,具体产生原因正在调查中。(二)关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降低等级,并不按技术规范违规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首次向孝感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9847932701656001x),有效期为2020年08月28日至2023年08月27日,行业类别为《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中78类,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铝压延加工。2023年8月14日该公司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根据湖北省评估中心政策解读“1—108类行业中,没有提到通用工序的行业,只需按照该行业的描述判定管理类别,即使该行业涉及109—112类中通用工序的一种或多种工艺,也不需要按照通用工序判断管理类别,不交叉执行”,因此判定铝压延加工行业“有轧制或者退火工序的”排污单位实行简化管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核发,历经4次审核后同意发证,延续后有效期为5年,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8年8月27日止。不存在“生态环境部门降低等级,不按技术规范违规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情况。(三)关于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经常停运各种废气等污染处理设施,熔炼炉经常冒黑烟,超标排放废气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工作专班调查,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存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行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孝环罚〔2023〕第304号),目前该违法行为已得到改正。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熔炼车间有两台35吨熔炼炉,燃料是天然气,有时一个月作业1至2次,每次作业生产周期5至10天,有时连续数月不作业。该熔炼炉主要是对各类铝型材料进行熔化,由于公司操作工人为操作方便,在熔炼炉点炉投料时预先增加投料量,导致熔炼车间在短时间内有黑烟产生。工作专班委托湖北弗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进行监测,2024年6月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弗思〔检〕字〔2024〕240601001显示:颗粒物4.0—19.8mg/m3、非甲烷总烃1.35—3.37mg/m3、苯0.0016—1.09mg/m3、甲苯0.0503—0.405mg/m3、二甲苯0.147—0.655mg/m3   ,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颗粒物限值:120mg/m3、非甲烷总烃限值:120mg/m3、苯限值:12mg/m3、甲苯限值:40mg/m3、二甲苯限值:70mg/m3)。(四)关于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无法向工作专班提供熔炼废气排口按排污许可要求落实的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等4个因子项目自行手工环境监测报告。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属实停止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监管力度,对企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对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手续使用镍行为已立案调查,将严格依法处理;对未按排污许可要求落实自行手工环境监测行为立案,于2024年6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孝环罚告〔2024〕第318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孝环责改字〔2024〕第318号)。
      (二)责成汉川市委、市政府要求湖北亨威铝业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加强操作工人业务培训,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企业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问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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