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24年6月1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b202405310080 | 孝感市应城市三合镇陈院村二级灌溉抽水站旁,徐某经营的养猪场(规模八百头),焚烧烟煤,污染空气;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排至周围田地和鱼塘,臭味难闻。 | 应城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四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应城市三合镇陈院村二级灌溉抽水站旁,徐某经营的养猪场(规模八百头)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徐某经营的养猪场实为应城市永兴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应城市三合镇团结村(原陈垸村与刘胡村合并)刘胡抽水台边(经纬度: 113°38'、31°0'),猪场距离村民居住区约1500米。占地面积约2100平方米,已建猪栏一栋,栏舍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养殖模式为代养,现存栏仔猪396头。猪场现采用自动稀料供应系统结合微生态发酵技术喂养(用的山东宝来利来的饲料发酵剂),废除了传统的水嘴供水系统(因为是稀料无需另外供水),可节约用水70%以上。粪水比普通猪场减少70%左右,直接抽到发酵床上处理(用的山东宝来利来的粪污发酵剂)。猪场排污采用漏缝地板和机械刮粪模式,粪便经水泥缝漏入地下层,然后用机械刮板刮入猪舍北面的积粪池,再将积粪池的粪便用泵抽到西面的干粪池,粪便经干粪池堆积发酵后用作茶园、农作物有机肥。2024年6月1日专班现场调查核实,永兴养猪场位于三合镇团结村刘胡抽水台边,占地面积约3亩,最大养殖规模近800头。近年来,因养猪市场价格持续低迷, 2022—2023年停止了饲养,于2024年4月20日起外购仔猪396头开始饲养。(二)关于焚烧烟煤,污染空气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4年6月1日工作专班现场勘查,该猪场建有锅炉供暖系统,其原料为燃煤,但今年4月以来天气持续升温,该养殖供暖系统没有启用。(三)关于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排至周围田地和鱼塘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1日工作专班现场勘查,该猪场目前使用的是孝昌县鑫新养殖设备厂生产的具有专利技术的自动发酵设备,该设备的自动稀料供应系统结合微生态发酵技术喂猪(山东宝来利来的饲料发酵剂),产生粪水比普通猪场少,直接抽到发酵床上处理后(山东宝来利来的粪污发酵剂),粪便集中收集在6个处理池中,没有粪便外流。为进一步了解该养殖场是否存在外排情况,工作专班沿猪场周边查看,发现猪场附近郑家河渠道水体颜色正常,未见水体发黑现象,也无异味,水质稳定,未发现排放物进入鱼塘和田地,同时,附近的鱼塘与郑家河渠道有土坝隔断。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委托第三检测机构对猪场周边鱼塘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因子ph、codcr、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ph7.9,化学需氧量36毫克每升,氨氮0.467毫克每升,总磷0.16毫克每升,粪大肠菌群800个每升。周边鱼塘水质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要求,又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及《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的相关要求。(四)关于周边臭味难闻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4年6月1日工作专班在该养殖场周边勘查时偶尔能闻到异味。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对永兴养猪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无组织废气布点:企业厂界外上风向布设1个检测点,厂界外下风向布设2个检测点,检测因子为氨、硫化氢。检测结果:上风向1#氨0.07毫克每立方米、硫化氢未检出;下风向2#氨0.16毫克每立方米、硫化氢0.020毫克每立方米;下风向3#氨0.10毫克每立方米、硫化氢未检出,厂界恶臭气体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相关要求(氨<1.5毫克每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每立方米)。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 (一)责成孝感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永兴养猪场监管,督促其强化微生态发酵技术及节能环保养猪新技术的应用,按相关要求规范养殖和处理粪便,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责成应城市委、市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2 | d3hb202405310066 | 孝感市应城市城北孙熊村商业肉联厂,屠宰废水直排农田。 | 应城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一个事项。关于孝感市应城市城北孙熊村商业肉联厂,屠宰废水直排农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孝感市应城市城北孙熊村商业肉联厂,实指位于城北街道办事处姜巷村的应城市商业肉联厂。 应城市商业肉联厂是应城市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公司位于应城市城北办事处姜巷村,成立于2010年2月,企业法人为肖银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9810707798735。目前公司依法拥有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专业资质。公司于2019年取得环评批复(应环审函[2019]23号),2019年11月29日获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20981ma4994p79t001q,有效期限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月28日。其所处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iii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该厂以屠宰加工为主,白条肉现宰现售,产品销往应城市及周边县市。该公司生产通过半人工半机械化的模式。生产工艺如下:健康牲猪—冲洗—电麻致昏—刺杀放血—浸烫—脱毛—冲洗—开膛分割—同步检疫—劈半—加盖验讫印—整修—称重—鲜销。该公司年屠宰牲猪近20万头。公司主要原料为牲猪,主要产品为白条鲜肉。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具体防治措施如下:废气,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利用通风换气装置、喷洒植物香型除臭剂。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为臭气浓度≤20,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废水,公司污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9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 a/o生化处理工艺,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泵入污水处理厂。限值为cod≤500mg/l,氨氮≤45mg/l,ss≤400mg/l,初期雨水经过调蓄池,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公司固废为一般固废,为农田化肥施用,用作周边居民农田肥料;噪声,公司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以及屠宰过程中产生,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排放标准内。2024年6月1日下午,工作专班到现场勘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查阅相关资料显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屠宰废水及粪污等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处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厂区大门排口现场采样,结果显示:氨氮 33.1mg/l、cod :395mg/l ,符合限值cod≤500mg/l,氨氮≤45mg/l的要求。工作专班沿着厂区外的管网查看时发现,在厂区西南约100米、应云线北10米处,有一处管网破损、有污水渗漏,进一步查看,在邻近的雨水沟内有积存的污水,截至目前该出破损已修复完成;进一步查看沿线管网,未见污水直排农田;走访附近居民,反映未见污水、血水外排。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 (一)责成孝感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责成应城市委、市政府举一反三,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3 | d3hb202405310052 | 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 | 孝昌县 | 水 | 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位于孝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三路(经纬度:113°58′48″、31°14′02″),占地面积20亩,法人为余念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921793293543h。该项目是生猪屠宰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屠宰生猪5万头,在2008年05月05日取得了原孝昌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孝昌环函[2008]8号),项目同年建成。2021年12月完成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备案,2022年10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延续,许可证编号为91420921793293543h001q,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8日至2027年9月7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有4个生产车间,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生产工艺为生猪洗净麻电后进入屠宰车间,经放血、脱毛、开膛后分割成肉块,生猪肉外售。厂区落实了雨污分流,屠宰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孝昌县污水处理厂。供热采用电锅炉,不产生废气排放。固体废物来自猪宰杀清理产生的内脏废弃物、毛发等,外售综合利用。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为满足猪肉市场需求,在孝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孝昌县城区屠宰场项目,2008年05月05日取得了原孝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城区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函》(孝昌环函[2008]8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同年建成,没有未批先建的问题。针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问题,原孝昌县环境保护局在2018年7月15日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8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35万元。2019年该公司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暂时搁置,到2021年再次启动验收工作,2021年10月30日该公司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2021年12月25日该项目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验收备案。(二)关于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厂区落实了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了1套污水处理设施。屠宰车间日均产生废水50吨,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孝昌县污水处理厂。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计划于2024年6月7日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进行应急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下一步将依据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各项环保手续齐全,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成孝昌县委、县政府对孝昌县群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4 | d3hb202405310034 | 孝感市安陆市东大发展二路靠着公安局北边正在进行发展二路改造施工,施工到半夜十二点,噪音扰民。 | 安陆市 | 噪音 | 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安陆市东大发展二路靠着公安局北边正在进行发展二路改造施工,施工到半夜十二点”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施工项目为“安陆市发展二路(碧涢东路-银杏大道 )改造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经纬度:113.714310、31.281022)。业主单位为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湖北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为:发展二路(碧涢东路至银杏大道)全长约5180m,道路规划红线宽30m,主要完成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路灯杆更换、非机动车停车场工程、移栽树木及增设垃圾桶等;改造碧山路(发展二路-顾和大酒店)道路全长350m,道路红线宽40m,主要完成车行道罩面,绿化带改造为人行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2年12月29日,经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365天,于2024年1月29日取得施工许可,开工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目前,正在实施软弱地基处理、雨污管网建设、路基施工养护,整体工程计划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的设备,设置围挡;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围挡、裸土覆盖、进出车辆覆盖、湿法作业。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单位为湖北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正常施工作业时间为早上7:00-12:00,下午14:00-18:00。2024年5月30日该公司为加快工程进度,加班施工到夜晚十一点。(二)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近期正在实施道路基础土方回填碾压作业。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及重载汽车等施工机械作业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对附近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场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1#监测点位检测结果62.0db(a),声环境质量符合《安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交通干线4a类标准(昼间70db(a)),2#监测点位检测结果49.3db(a),声环境质量符合《安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iii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5db(a))。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督促项目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作业,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工地施工的监管力度。 | (一)2024年6月3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对湖北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孝环责改〔2024〕614号)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孝环罚告〔2024〕614号),责令该公司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进行夜间施工,并拟依法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责成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陆市城区施工工地的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对夜间施工单位进行排查整治,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责成安陆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施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向群众介绍安陆市发展二路的施工情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5 | x3hb202405310012 | 孝感市安陆市陈店镇陈店村八组银洲食品厂(屠宰厂)污水直排,给当地居民造成较大影响。 | 安陆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安陆市陈店镇陈店村八组银洲食品厂(屠宰厂)污水直排”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发现,反映的银州食品厂(屠宰场)系安陆市银洲屠宰场,法定代表人陈银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20982ma48cb9m4w,于2016年10月12日成立,2016年10月正式投产。该屠宰场位于陈店乡陈店社区八组(原陈店村八组,经纬度:113.811675、31.268244)。屠宰车间面积1800㎡,配套1座2000 m3的防渗防漏集污池,2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分别为30吨/日、50吨/日。该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通过了环评批复,2021年12月15日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3年12月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2420982ma48cb9m4w001x,有效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8年12月6日止。2019年7月10日取得了由孝感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该屠宰场生产废水通过封闭水泥沟排入集污池,经过沉淀发酵后,用潜水泵抽入一级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30吨/日),再进入二级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50吨/日)进行处理,最终通过污水管网汇入陈店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况。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屠宰场附近女儿港河水体进行现场取样,ph检测结果为7.6,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28mg/l,氨氮检测结果为1.73mg/l,总磷检测结果为0.35mg/l,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2.3x104mpn/l,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限值要求。(二)关于“给当地居民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屠宰场附近存在臭味,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臭味主要来源为集污池,该集污池上方原建有顶棚,2024年2月连续冻雨导致顶棚坍塌,因此存在臭味溢出的情况。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气味进行了现场取样,无组织废气氨检测结果为0.15mg/m3,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检测结果为0.001mg/m3,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 (一)责成孝感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屠宰场开展异味治理。一是对集污池上方加盖顶棚,实现集污池封闭运行;二是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及时用水冲洗生产车间,确保场区清洁卫生。 (二)责成安陆市委、市政府加强对该屠宰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6 | x3hb202405310008 | 孝感市高新区孝感武孟生中医医院将整体搬迁至天纵御府小区小区北门原售楼部及铺面位置,小区居民认为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 高新区 | 其他污染 | 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高新区孝感武孟生中医医院将整体搬迁至天纵御府小区小区北门原售楼部及铺面位置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人投诉对象为武孟生中医医院,目前经营地址为孝感市北京路96号(经纬度:东经113.94099、北纬30.93999),该医院批准设床位20张,属一级中医医院。2022年,武可尚京(武氏中医院负责人)与孝感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购买天纵御府商铺17间总面积约866.71㎡(包含营销中心s1#102-110号房),高层住宅2间面积约257.28㎡,子母车位2个,总计金额1220万元,于2023年12月26日交付。武氏中医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计划2024年搬迁至孝感市高新区崇文路8号(原天纵御府小区售楼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3.96644、北纬30.91498。(二)关于小区居民认为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院作为一家纯中医专科医院,不属于综合性中医院,诊疗科目中无传染科的诊疗科目,机构搬迁设置时,不存在交叉感染情形。同时,该医院承诺不在新搬迁院内煎制中药。目前,该医院迁址项目尚未投入运营,当前不存在排放污染物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问题。该中医院迁址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需配套建设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经处理后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加强环评审批过程管理,做好群众协调解释工作。 | (一)责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武氏中医院提交的《武氏中医院迁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督促该医院严格执行拟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要求。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责成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该医院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做好建设工作。 (三)责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将相关政策法规告知医院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问责情形 |
7 | x3hb202405310006 | 孝感市安陆市长山包家大湾山林被毁坏,租赁给杨某华养牛,污染莲区饮用水源红卫河。 | 安陆市 | 水,生态 | 信访人反映二个事项。(一)关于“孝感市安陆市长山包家大湾山林被毁坏,租赁给杨某华养牛”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由湖北辰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法定代表人杨建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fnf53p,该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成立,2021年12月正式投产,已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登记,备案号202242098200000026,设计存栏能力400头/年。该养殖场位于接官乡长山村(原刘铺村一组、经纬度:113°43'43.8"、31°24'33.6"),建有3座牛棚,配套1座1200m3的粪污收集池,1座32m3的尿液收集池。该公司于2022年流转长山村村民包耀文、包耀金等31户共计140亩山场,其中养殖场占地面积15亩,2022年6月8日取得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2年8月17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土地使用类型为:林地、设施农用地、园地和农村道路。剩余125亩前期用于种植牧草,目前没有种植,保持原生状态,不存在污染破坏情况。该养殖场饲养方式均为圈养,不存在毁坏山林的情况。该信访问题前期有群众进行过反映,2024年5月13日实地核查确认该养殖场养牛53头。由于经营困难,2024年5月19日,该公司已将肉牛清栏处理,目前该养殖场已关停。(二)关于“污染莲区饮用水源红卫河”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距离红卫河坝2053米,不存在污染当地饮用水水源地红卫河坝的情况。其粪污处置方式一是发酵后用于流转农田的有机肥料;二是委托湖北来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地下水、附近池塘、红卫河坝3处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其中养殖场地下水体ph检测结果为7.4,氨氮检测结果为0.04mg/l,高锰酸盐指数检测结果为0.6mg/l,氯化物检测结果为20.5mg/l,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水质限值要求;附近池塘水体ph检测结果为8.2,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43mg/l,悬浮物检测结果为27mg/l,氯化物检测结果为78.2mg/l,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水田作物”限值要求;红卫河坝水体ph检测结果为7.6,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17mg/l,氨氮检测结果为0.282mg/l,总磷检测结果为0.05mg/l,总氮检测结果为0.487mg/l,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20mpn/l,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水质限值要求。安陆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接官乡莲花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2处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合格。其中:出厂水色度<5,浑浊度<0.50,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为7.58,总硬度153.7mg/l,高锰酸盐指数2.9mg/l,游离余氯0.30mg/l,氨<0.02mg/l,菌落总数89cfu/ml,总大肠菌群未检出;末梢水色度<5,浑浊度<0.50,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为7.62,总硬度148.7mg/l,高锰酸盐指数2.9mg/l,游离余氯0.10mg/l,氨<0.02mg/l,菌落总数92cfu/ml,总大肠菌群未检出,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合格。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属实。 | 属实 | 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 (一)湖北辰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考虑到肉牛养殖业市场行情整体下行,且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决定自愿放弃经营,已对肉牛进行清栏处理。 (二)责成安陆市委、市政府对该养殖场进行集中清理,恢复原貌。举一反三,对畜禽养殖业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问责情形 |